武汉人大披露第一个“质询案”
2010年03月11日 18:05荆楚网-楚天金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胡诚 通讯员刘义红、吕友明、韩红报道:30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98件,市政府再就业报告被“亮黄牌”,质询公安局……昨日举行的武汉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透露了30年来武汉民主法制建设的铿锵足音。

据武汉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马克昌介绍了武汉第一个“质询案”:1989年底,武汉市南航进口汽车修配厂经理卢某找到马克昌,反映市公安局刑警大队1988年7月以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对卢某采取强制措施,关进看守所,没收5辆大卡车,责令缴纳11万元罚款。马克昌问明情况后,建议请市工商局查看案卷。市工商局答复:“投机倒把行为不成立。”

武汉市公安局不仅没有接受人大的意见,反而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随即将案卷退还公安局。至当年底,补充侦查没有进展,刑警大队没有退还没收的财物和罚款。

1990年1月12日,马克昌等8位委员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向公安局提出“质询案”。公安局的复查结论很快出来:办案性质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月20日,退还对卢追缴的财物和罚款。

另据介绍,1998年4月,武汉市政府提交的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多数人大常委认为“情况不够明晰,目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得力”,责成重新修改后再次报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胡诚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