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谨防安全教育成“应试教育”
2009年12月08日 18:26中国教育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发,给一些活泼天真的孩子带来了肉体和精神伤害,也给一些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教育部《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 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

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之一。各地都开展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比如有的地方将安全常识列入考试大纲,在初中升学考试的试卷中增设有关安全常识的考题,从而提高学生学习安全常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学生在交通、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自主学习空间,同时也能够促使学生多方面地掌握、运用保护自身安全的知识。

把安全常识列入中考考试大纲,可以提高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及时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然而,安全常识列入中考考试大纲,有可能使一些学校走安全教育的“应试”之路。这种担忧并非多余。一些学校在安全教育中,可能是考试大纲有什么考题,就让学生突击记记背背,而不注重平时的教育,虽然掌握安全常识可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然而,掌握安全知识并不是安全教育的全部。

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等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知道怎样做,还要教会他们如何做,使知情意行达到统一。心理学家经过测试证明,一个没有经过专门抗灾训练的人,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必然产生恐惧和惊慌,是很难逃过一劫的。也就是说,只掌握安全知识而没有经过安全训练是不完整的安全教育,这样不仅浪费了学生的学习时间,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而且让学生对安全教育失去兴趣。

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需要从保障设施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入手,努力提高学生自救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考学生的同时,更要考家长、学校和社会。单方面要求学生,安全教育的误区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纠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永远只是一句空话。

(作者单位:河南省孟州市职业中专) -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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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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