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没有国企“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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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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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央企频频拿地,地王新闻日新月异。终于连同根生的国企老总任志强都忍不住抱怨了。后来国资委一纸禁令,许多国企纷纷撤出了房地产领域,最终效果如何,我们还得边走边看。
    可是国企并非我国特色,世界各国都存在国有企业。为什么却不见他们那里有“地王”的新闻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把视角放在了美国,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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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企没有特殊地位

与我们身边的央企、国企在房地产市场的表现相比,美国的国有企业显得是那么的默默无闻。

只有私企不愿做或做不好的领域国企才能进入

美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定问题或因特定背景而产生的。美国人对待开办国企极其谨慎,他们奉行一条原则:国企能退出的尽量退出,只有在私人无法做或做不好的领域,不得已才由国家或政府去做。美国的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邮政、军工、电力、铁路客运、 空中管制、环境保护、博物馆和公园等不得不依靠政府出面的行业。也就是说,美国的国企是专门用来啃硬骨头的,而不是去和私企争肥肉的。它们存在的核心意义,绝不是盈利,不是为政府创收,而是提供公共服务。

 

 在可以经营的领域,还得备受限制

美国各级国有企业只向联邦、州和市镇议会负责,其建立与撤销、经营范围及领域、商品及服务价格制定、拨款贷款、高管任免及薪酬均必须由同级议会审查批准,政府只能严格按议会发布的命令(法案)具体执行对所属企业的监管。联邦大型国有企业甚至还设有由总统、副总统、民主党与共和党代表、民众代表组成的董事会,企业除对联邦议会负责外还得接受该董事会的监督。隶属议会而非政府的联邦审计署对国有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国有企业高管一旦失职渎职,轻则解职,重则吃官司并罚巨款,名声扫地永难抬头。

 

体现的是“公私官民平等和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法律原则

为体现“公私官民平等和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法律原则,美国国有企业除享受政府经议会批准的固定拨款(如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每年1.3亿美元),基本没有其他特权。这些都防止了国企的特殊地位以及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与私营企业存在设立与破产一样,国有企业有建立也有撤销,依据多是根据当时经济形势与社会需要。

 

美国国企小故事

公司开销很谨慎,员工喝水都自费

由于是拨款性质,所以在花销上扣的很严。一个例子就是公司不提供饮水。所以部分员工自带瓶装水,部分员工合资安了个饮水机,每个月交美元。某天当我想当然的在另一个饮水机接水的时候,被当作“偷水者”而被其组织者--一中老年妇女当场截住并厉声质问。我只好掏出钞票了事。[详细]

高管拿工资 国企不能定

美国国企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美国政府各部门对于其管辖的国企具有相当大的权力,由政府派遣监督员或监督团对企业进行财务监护,有权决定企业的劳动人事、产品定价及利润分配制度,以确保国家对企业发展及分配的决定权。 [详细]

美国国企也不能做囤地的生意

美国的房地产业是怎么运作的,美国国企能参与其中吗,他们的土地怎样流转和开发的?

美国土地交易其实很简单

在美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地下权(包括地下资源开采权)、地面权和地上空间权(包括建筑物大小、形状等),这三部分权益可以分别转让。美国的私有土地占总量的58%,私地买卖完全是私人间的事,手续十分简单。在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后,只需向政府缴足税金,进行注册登记即可。土地税作为财产税的一部分,也是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为吸引外资,美国政策甚至允许外国人到美国买地。

 

但国企却很难进入房地产领域

1、在美国,房地产领域是充分竞争的领域,私人资本就如就可以运行得很好。如前所述,房地产业这样的行业不是美国国企应当涉足的领域。

2、即使想进入,他们也没那么大的资金支持。由于美国国企资金都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分配由议会说了算,钱赚的多少都是作为国企红利由全民分享。因此,这些国企就不存在与民争利的动力。

 

政府出面拿地,那就更困难了

国家从私人手中买地,则颇费周折。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政府也需要从私人手中购买土地。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购买行为,一方面要保护私人利益,一方面也要照顾公共利益。为避免政府压迫私人低价强买,一些州法律规定,土地必须由独立的估价单位进行估价,且私人有权拒售。而政府的钱最终是大众税金,不可随意浪费,所以法律又规定,政府的出价不可高于独立估价师的价格。所以这样的土地交易谈判常持续多年而无结果。

 

日本的“地王”悲剧启示录

日本曾经的“土地神话”

“土地神话”,是指从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地价飞涨,投机者以升值了的土地作抵押,从银行得到更多贷款,然后再去寻求新的投机机会。在资金追逐有限土地的螺旋中,土地价格步步高升。日本当时的银行业是“土地神话”的忠实信奉者,最终土地价格太高没人接盘了,“土地神话”终于破灭,也连累了银行。

吸取教训 谨慎对待土地交易

政府将土地投机活动集中的地区定为交易“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买卖土地,手续很繁琐,如超过一定面积,交易双方须向地方政府申请,其中土地位置、面积、交易价格、用途等都需一一汇报。如果地价太高,政府将强行压价或不允许交易。

通过税收 限制囤地

日本对囤积土地就有很多限制政策,其中包括对土地保有、增值和交易进行征税。如果某块地在买入时是100万元,后来增值到1000万元,中间900万元就要交税。即使拥有土地者不进行交易,经政府评估后,土地拥有者也要为它缴税。

归根结底,在于美国人对国企的警惕

对自由市场的追求,对特殊利益者的防范决定了美国人对国企一以贯之的警惕与限制。

全民的企业,钱花的要让大家清楚

既然主人是全民,那么国企的运作应是透明化的,全民有权知道企业的运作。美国政府要求,国有公司无论上市与否,均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制度,企业的财务报告都要通过网站等方式按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国企权力的根源在议会,又接受全社会的透明监督,除非民众同意,这些国企是不可能去抬地价争“地王”的。

 

在美国人眼中,国企有“七宗罪”,不能不警惕

第一,政府是由政客而非商人所组成的。政客只能做政治决定,而不能做经济决定。

第二,政客需要头条新闻,这将妨碍他们作出最符合市场实际的选择。

第三,政府做企业,花的是别人的钱,这和私企的责任和约束力是大不一样的。

第四,政府不能容忍竞争。

第五,政府企业差不多都是垄断企业,因此根本不会面临竞争。

第六,政府企业牵扯太多,决策低效。

第七,国有企业很多时候都是由政府监管,这种自己人的监管显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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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还得归结为国企的运行规则由谁来制定的问题。

   
 

凤凰网评论频道 | 编辑:郭刚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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