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未婚先孕 寒冷冬夜将婴儿扔窗外
2009年08月05日 15:15城市快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日前在天津开发区法院的一次庭审过程中出示了一张照片:一个刚出生的男婴,闭着双眼,头发乌黑,脐带没有割断,还连着胎盘……这个男婴早在一年多前的一个风雪之夜,被抛弃在寒冷的泥地上,而抛弃他的,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也是庭审的被告——来津打工妹22岁山东女孩小鱼。

小鱼来津之前已经未婚先孕。2008年2月22日凌晨5时许,小鱼在宿舍卫生间内生下一名男婴。没有丝毫做母亲的欣喜,相反,身在他乡的小鱼很慌张。在不知所措之际,小鱼将男婴用自己的衣裤包裹好扔出了卫生间的窗外,引起新生婴儿死亡。2008年2月23日,小鱼以遗弃罪被取保候审。2009年2月23日,小鱼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6日被批准拘捕。开发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日前,本案在开发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风雪夜她扔了亲生骨肉

小鱼出生在山东省贫困地区的普通农民家庭,家中生活困难。小学毕业后,小鱼就辍学在家。2007年春节过后,小鱼来到青岛打工,并结识了自己的老乡——男青年王某。俩人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2007年6月,小鱼发现自己怀孕了。返回山东老家以后,她不敢把怀孕的事情对家人说起,而这时所谓的男朋友王某也不知去向,小鱼无法和他取得联系。无奈中,小鱼只能再次出门打工。2007年10月,小鱼来到天津在双胞胎妹妹打工的厂子里打工。此时,她已经怀孕4个月。在津打工期间,小鱼一直隐瞒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2008年2月22日凌晨5时许,小鱼在宿舍卫生间内生下一个男婴。

小鱼将男婴从卫生间的便池内捞起,用衣裤包裹好。此时,初为人母的小鱼没有丝毫的欣慰和快乐,取而代之的是未婚产子的羞耻和慌张。大脑一片空白的她,只想着这件事情千万不能使人知道。小鱼原本想找妹妹帮忙,但她回到宿舍时发现妹妹正在酣睡,而且一旦妹妹知道,父亲也可能会知道,一向严厉的父亲会把她打死。想到这儿,小鱼再次回到卫生间。她走到窗前,将裹好的男婴从窗户中扔到一片杂草丛生的泥地上。就这样,小鱼扔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然后回宿舍睡觉去了。那个夜里,天空中还飘着雪花,气温只有2℃。

第二天,小鱼仍似往常一般去上班。当日8时许,宿舍保洁员发现了男婴,然而已经死亡。保洁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将小鱼抓获归案。2008年2月23日,小鱼以遗弃罪被取保候审。2009年2月23日,小鱼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6日批准拘捕。

法庭上她漠然之后掉泪

庭审当日,小鱼的妹妹和从老家赶来的多名亲属早早就来到了法庭,他们的表情非常焦急与不安。与他们相反,小鱼的表情却显得漠然木讷。开庭后,她被法警带进法庭,戴着长长的手铐脚镣。22岁的小鱼身高只有1.5米左右,留着短发,看上去更像十七八岁的女孩儿。而瘦弱的身躯让人难以想象,她曾经是一位未婚妈妈,更难想象的是,她曾经亲手将刚刚出生的儿子扔出窗外。小鱼低着头走得非常缓慢,当她经过家人身边时,却加快了脚步,没有抬头看坐在旁听席上的亲人。

庭审过程中,小鱼显得很紧张,在回答自己的工作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时,几次都说错。公诉方指出,根据掌握的事实,小鱼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小鱼对于自己所犯罪行表示当庭认罪,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在法庭调查阶段,小鱼回答了公诉方的一系列提问:“我与男朋友王某相处四个月左右同居并怀孕。因为父亲很严厉,我不敢把怀孕的事情对家人提起,而且家里对我们的恋爱非常反对。在来天津时,我已经怀孕4个月。在生下男婴以后,男婴发出了一声啼哭。我从便池中将男婴捞起来,用自己的衣物包上。回到宿舍找妹妹,然而害怕妹妹知道以后父亲也会知道,所以返回卫生间以后就从窗户中把男婴扔了出去,心想让他自生自灭吧。”

小鱼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情绪已有激动,并不时擦去眼角的泪痕。公诉人在出具相关照片证据时,小鱼看见自己儿子照片的时候再一次流下泪水。那照片上的男婴,闭着双眼,一头乌黑的头发,脐带没有割断,还联接着胎盘……

家乡村委会为她求情

庭审中,小鱼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村委会为小鱼出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

材料中记载,在2007年小鱼出门打工以前是一个很老实的孩子,村里人得悉小鱼在天津犯罪以后,都非常震惊和惋惜。小鱼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家中兄弟姐妹四人,还有体弱多病的双亲需要照顾。因而,小鱼小学毕业就再也没有接受学校教育。小鱼的父母管教严厉然而简单粗野,特别是得悉小鱼恋爱以后更是极力反对,使得小鱼不敢把怀孕的消息告诉父母。在取保候审阶段,小鱼父亲去世。希望法庭可以念在小鱼家庭贫困,考虑上述情节对她宽大处理。

庭长宋增义: 争取做到宽严相济

庭审结束后,开发区刑庭庭长宋增义心情非常复杂地表示,在从业20多年里第一次遇见这种案件。此案件中,孩子的死因是临床综合原因造成的,包括温度、脏器承受能力等。诸多原因引起了婴儿死亡。一个母亲应该给予自己的孩子生存的权利和爱的义务,而不是在风雪之夜把孩子扔出窗外。一个小小的生命匆匆来到这个世界又匆匆地走了,很可惜。这个悲剧的发生与小鱼自身的成长是分不开的。小鱼的家庭教育虽然严厉可是封建,小鱼也仅接受了小学阶段的教育,因而认知能力差。小鱼应该争取婚姻自由的机会,而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未婚生子,固然会遭到来自社会各方以及家人的压力,但尚处在道德层面。而小鱼的这种处理方式就将一个道德层面的事情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宋增义表示会理性地看待案件,争取做到量刑准确,宽严相济。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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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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