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电台交友连遭男子骗到住处两度强暴
2009年08月04日 18:13扬州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镇江男子沈某通过电台交友结识扬州打工妹小娟(化名),在通过花言巧语骗得小娟信任后,沈某来到小娟住处,两次强行将小娟奸污。近日,沈某因犯强奸罪,被邗江法院一审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

今年4月下旬,沈某通过电台交友,结识了在扬州打工的女孩小娟。双方通过几次电话后,27日晚,沈某从镇江来到扬州,约请小娟吃饭,并以花言巧语骗取小娟信任。饭后,沈某以送小娟回家为由,来到小娟暂住地。进屋后,沈某突然露出邪恶本性,将房内电灯关掉,对小娟实施威胁,后将其强行奸污。

事后,小娟没敢报警,不料第三天,沈某再次将小娟强奸。不堪忍受纠缠的小娟在朋友鼓励下,这才向警方报案。很快,沈某被抓获归案。民警调查发现,沈某劣迹斑斑,曾犯奸淫幼女罪、抢劫罪,多次被法院判刑。

沈某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