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只是纠正而已吗?
2009年10月23日 08:38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监察院”就猫空缆车案,将对马市府及郝市府提出纠正。若以“半杯水理论”来看,有人觉得“监察院”毕竟已有纠正动作(已有半杯);但也有人认为,为何只是纠正,而未见纠举及弹劾(不是满杯)。

缆车已是十分成熟的科技,全世界不知已有多少缆车皆在越山涉水地营运。但以“监察院”所提纠正案的理由来看,猫缆的问题竟然是出在: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没有进行全面地质侦测,且水土保持也做得不够。这些项目原本即是缆车工程的ABC,竟然皆出了问题,实在是匪夷所思。

“监察院”说:猫缆的决策没有问题,好像是在说当时决定要在猫空架一座缆车的想法是对的;因此“监院”未追究马英九市长的责任。但是,事情闹到今日地步,才发现连ABC都出问题;这究竟该算是政策面的责任、执行面的责任或技术面的责任?“监察院”以一纸对事不对人的“纠正案”,难道就能交代一切?

“监察院”经谘询专家,仍认为T16塔柱安全无虞。但猫缆毕竟不是载货的缆车,而是观光载具;眼看柱基裸露、土石流失,观光客岂敢乘坐,而当局又岂敢叫观光客乘坐?所以,即使在学理上安全性无虞,但台北市居然出现一座柱基裸露在半空中的缆车,难道只是一纸“纠正案”,就可让决策者、执行者、技术人员及承建厂商皆免去政治、行政及商业上的责任吗?

“监院”纠正案的主架构是:“决策无误/执行不周/危机处理不善”。这样的观点,从负面来看,可能使决策官员将责任推诿给专业部门;但若从正面来看,也提醒了决策官员,必须注意决策时在专业考量上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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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联合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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