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解释
2008年12月10日 15:50文摘 】 【打印

萨特的存在主义

让-保罗·萨特萨特的一生是为自由而抗争的一生,其哲学思想也正是这种人生态度的反应,他最根本的观点就是认为人是自由的,人注定是自由的,按他的说法,认识被判定为自由的,不是我们选择了自由,而是自由选择了我们,自由决定了我们的存在我们的本质。自由是我们所承担的一种沉重命运。

自为与自在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把世界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自在的存在是人们感觉的内容,是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自为的存在则不是一个物,而是使自在的存在得以显现的意识。从这一前提出发,萨特发展出了他重要的哲学概念——恶心。

恶心

“恶心”是萨特一部小说的名字,并且成为他的一个重要哲学概念。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做洛丁根的人经过几年的旅行生活之后,来到了布维尔市。他曾希望安静地进行研究,从而摆脱人生的烦恼,可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感情出现了一种变化,浑身感觉不舒服。只要看到周围的一切,就有这种难受的感觉,感到了外部世界的偶然性,荒谬性,感到了人生面对不可理解的东西时的无奈。但是,和加缪那种带着荒谬去生活不同,萨特认为这种恶心的体验,一方面表明洛丁根对自身和周遭的存在有了清醒的认识,另一方面又表明他对外部世界持一种否定的态度,所以,在萨特看来,体验到恶心就是走向自由的第一步。

因此,萨特的这种自由就具有一种否定的特征。人只存在于世界是荒谬的,也就是说人生活于是并没有什么理由,以萨特所说,人是无缘无故被抛到世上。这种被抛具有一种本体论的意义。然而这种被抛一旦实现,人一旦存在于世,人就有绝对的自由。人的这种自由并不在于达《存在与虚无》到某种结果,获得某种东西,而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决定,萨特曾在他著名的《苍蝇》中写道:“一旦自由在一个人的灵魂里爆发了,申明对这个人也无能为力了。”

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虽然人命定是自由的,但人的自由还必须有所体现。在萨特看来,自由就体现在选择之中自由也就是一种选择的自由。人一旦被抛于世,他就开始了自由的选择,人就是在不断选择的过程中不断成为自己的。人是通过自己的自由选择而成为懦夫或是英雄,因此人的自由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人所进行的选择活动中。不过,人一旦进行了选择,他也就具有了责任,就要承担所选择行动的后果,这种责任是如此之沉重,有些人就企图逃避,企图不选择,然而萨特说你不进行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无论如何你都不能逃避选择,逃避责任。

他人就是地狱

由于人都是自由的,任何人之间都具有一种相争的关系,人人呢都试图获得自己的自由,从而就把他人当作对象来对待。萨特著名的《禁闭》就表现了任何人之间的这种关系。剧中有三人死后同居于象征为地狱的密室中,其中加尔森是逃兵、埃斯泰勒是杀婴犯,离不开男人,追求加尔森的伊奈斯是同性恋者。这三个人之间相互的存在对别人都是一种痛苦,因此,有他人就是地狱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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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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