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贫民区的美丽城市,实际上建筑在对农民工群体居住权利的剥夺之上的,城市只需要农民工的付出,当他们无法再提供血汗价值的时候,只能由生老病死优胜劣汰的铁血法则将他们驱逐,将他们赶回家乡,清华学者秦晖抛出 “贫民区”引来四方争议......【发表评论】
“贫民区”引爆争议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并与现场数百名读者进行了交流。
他们不能在城市占地,政府不许建立简易住房,又租不起更买不起常规住房,造成大量成家的新移民只能在城内过集体生活,形成表面上比贫民窟好看的集体宿舍(工棚),并把家庭留在农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通常在“出卖青春”之后便回乡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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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到底需不需要“贫民区”
 
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在条件允许的合适地方,建造属于自己的居所,从而形成了适合自己群体生活的区域,也就形成了所谓的贫民区。如果,我们把贫民区看成是贫困群体对自身权利的救济和实现,就应该看到,在福利无法覆盖的现实面前,它是实现贫民住房权利的有效途径。
还是那句老话,我们不能一方面需要农民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动力,一方面却不给他们提供起码的安居条件。在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追求城市所谓的整洁,甚至连以农民工为主角的路边摊点,也打算扫除干净。从这个角度上看,秦晖主张在城市建贫民区的观点,是可行的。
 
如果按国际惯例,把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且从事的是非农职业的人都统计为城市人口的话,则中国已经有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城市人口。假如按照南亚或拉美的比例,有一半左右的城市人口是住在贫民窟的话,那这个数字将是三亿多人。在如此规模的贫民窟里,我们看到可能不是自由和福利,而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道灾难。
专设贫民区,等于其身份标签更加明显。外来低收入群体与当地“城市人”价值观和认同感的差异将进一步拉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双方沟通上的困难,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近代各国都市下层社区变迁史
在没有迁徙自由的中世纪,巴黎是没有“贫民窟”的。法国大革命后国民有了迁徙自由,迁入巴黎的“进城农民”大增。尤其是复辟时期、七月王朝与第二帝国时期法国工业化加快,城市也加速扩张。
奥斯曼以后的巴黎城市拆迁和改造更加重视贫民的权利,一方面,政府不能强行驱赶他们,另外一个方面,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责任要为穷人提供服务。这是民主国家的两个发展趋势,权力越来越受限制,责任越来越可问责,也就是说,政府想做就能做的事越来越少,政府不想做也得做的事越来越多。
南非的一些城市比如约翰内斯堡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以前是很漂亮、很安静、很整洁、治安也很好的,但前提是不准黑人进来。可是,白人又需要黑人给他们打工,又不想给他们提供福利房,怎么办?南非白人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城郊划一大片地方,让黑人自己在那里盖房,这就是索韦托贫民窟的来历。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城市化高潮。最近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言论,一亿四千万农民工进城,却没有出现“贫民窟”,创造了举世唯一的“奇迹”。可是接下来我觉得他就应该解释,这些人没有住在贫民窟,那住在哪呢?所有讲奇迹的人都回避了这个问题。
什么是福利房呢?福利房有两个特征,第一是由政府的房政部门面向全社会盖的,而不是像我国那种各单位给自己内部人盖的。第二就是它的分配标准,唯一的分配条件就是贫困(低收入)。西方国家形形色色,有左派掌权的福利国家,有右派掌权的自由放任国家,福利房覆盖面也有很大的差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福利都是从最穷的人开始覆盖的,从来不是从最富的人开始覆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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