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谈

608
2012.10.29

导语:10月28日,宁波市政府发布声明:坚决不上PX项目。而在之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称: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去年至今,大陆不止一个城市因为环境问题爆发过群体性事件,环境问题之严重,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激增,已是不容回避的真问题。[详细][网友评论]

邻避运动

在中国,邻避冲突正处于多发期,邻避运动已成为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亟需正视的新现象,妥为应对至关重要。

何谓“邻避运动”?

由于民众担心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发达国家也时有发生。此类社会抗议被称作“邻避冲突”,即虽然承认有生态风险的公共设施可能是必要的,但是,民众不希望垃圾处理场、变电站、核电站等设施建在自家后院(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NIMBY)。在中国,邻避冲突正处于多发期,邻避运动已成为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亟需正视的新现象。

邻避运动兴起,建立在公民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之上

邻避运动兴起,建立在公民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之上。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时代,不存在邻避冲突;在听命于政府指令的计划经济时代,也不存在此类冲突。

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众萌发了“群己权界”意识。此次事件中有一群中学生参与,也表明了这一不可逆转的“代际变化”。而当地政府从观念到行为,均未跟上这种变化。

有报道称,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某化工项目,彼时曾宣布项目停产搬迁,但日前有媒体报道证实,该项目“仍正常生产”,且后期又投入新的产能。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全,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环境保护规定过于原则抽象,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公众需求,这是造成邻避运动频发的主要原因。

决策过程不公开,政府习惯性的“替民做主”

在决策者的心目中,只要对项目做了国家环评,有了“科学依据”,民众就应该欣然接受;抗议事件发生后,一封有项目方背景的公开信也试图以“科学依据”说服民众。这种做法显示,在项目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沉默的民众不在考虑之列,政府足以“替民做主”。如此轻慢民意,不能不说是执政者的重大失误。

邻避冲突观念的缺失,还暴露了地方政府发展主义导向固有的弊病。数十年来,不少地方官员把经济发展视作“硬道理”。在实践中,“硬道理”又变成了“硬发展”。这种发展观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把GDP增长等同于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就污染项目所做的说明强调, “项目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其实就表露了这种“硬发展”逻辑。

在商业利益和政绩面前,民意形同虚设

在各地发生的环境公共事件中,环评程序被虚置、民意反馈无法有效影响决策的情形已非局部个案,更何况,在环评程序未启动、特定民意征询未开始的时间,城市重大环境工程的动议伊始,公民的知情与参与便原本应当有介入的渠道、表达的平台。

“我们说什么,民众都不信”,此种官员困惑正是近期广州某主题论坛所选择的议题,有学者在论坛上直言,涉及公共安全健康问题,政府不应总是站出来拍胸脯打包票说“这是绝对安全的”。 更何况,即便是公民意见曾经激烈表达,在巨大的商业利益和诱人的政绩数据面前,公民环境权益恐仍旧无力。有报道称,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某化工项目,彼时曾宣布项目停产搬迁,但日前有媒体报道证实,该项目“仍正常生产”,且后期又投入新的产能。 [详细]

环保官司难打,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的环境纠纷不足1%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在随后举行的常委会专题讲座中,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主讲“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若干问题”。据介绍,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其中2011年重大事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20%,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环境纠纷的比例不足1%。

毋庸讳言,环境案件从立案开始,便遭遇诸多限制,到目前为止并未得到制度层面的有效解决。2012年9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公益诉讼条款,其中包括污染环境类公益案件的内容,但几乎与之同时进入修改程序的《环境保护法》,却未将“环保公益诉讼”写入草案。从公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环境权益所遭遇的现实与制度困境,或可体会公民不用法律维权的原因所在。[详细]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信访30多万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仅有2614件,而行政诉讼则更少,只有980件,刑事诉讼只有30件。

公众参与是解决环境问题不可替代的力量,尤其是当下基层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官方更需以负责任的态度了解民意及回应民众的质疑。

完善司法,让更多的环保事件在法庭解决

在环境工程演化为环保事件、尚未走到诉讼程序的漫长时间段中,环境议题从动议到决策,僵化、保守的决策程序与难以被有效保障的公民知情与参与,亦是个中争议激化的关键诱因。不信任司法的前因,是对政府职能行为的不信任,不选择司法解决的一个社会心理障碍在于,人们对相关环评程序、社会意见征询程序的形同虚设感到普遍忧虑,且这种忧虑日益提前发酵。

不是说所有“叫停”都是对的,而是司法诉讼给了公民对有巨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一个便捷、有效的表达渠道。同时,司法解决也避免了所谓“政府屈从民意”的问题,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利益。在法庭上,双方举证质证,专家当庭作证,接受交叉盘问,建设项目的真实环境影响,通过双方真刀真枪的辩论展现在公众面前,公众才能全面认清项目的利弊得失,避免民意受到“传言”误导。同时,司法解决也避免政府为企业背书,既可防止腐败问题,也不会把政府推向矛盾一线。[详细]

透明决策,让解释跑在质疑之前

在城乡建设全过程充分尊重邻避关切,有助于政府从利益冲突的相关方转变为中立的仲裁者,有助于改善政府的形象,使其变成善于倾听、尊重民意的协调者、沟通者,进而成为合格的领导者。倘无视邻避运动勃兴的现实,甚至斥为“刁民造反”“顾小家不顾大家”,则未来类似事件更易激化,后果会越来越严重。

权力站在公众立场,从一开始就把问题付诸公议,正如“@人民日报”微博所言,要“让解释跑在质疑之前”,“无论政策颁布还是工程上马,百姓有质疑,政府就有义务解疑释惑,不然工作就有阻力。更给力的,更真诚的,应让解释跑在疑惑之前。唯有如此,政府用心才能获得理解,政府远图才能获得支持。回应民意,永远莫说‘只能这样’,而要多想‘还能怎样’。”[详细]

对公民知情和参与得从根本上尊重,而非仅个别程序环节的应景

面对邻避冲突,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将选定厂址、兴建与营运等环节透明化、法治化,并对利益受损方给予合理补偿。在中国过往案例中,往往以领导人下令停建或易地上马收息事宁人之效;此次宁波事件,也以官方匆匆宣布停建项目暂告平息。

然而,随着邻避关切的升级,公众的关注可能会持续,疑惑可能很具体,是异地重建,还是彻底取消?如果是前者,会不会在异地再次激起冲突;如果是后者,又将如何善后、特别是如何面对广大投资者?

探讨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的破解路径,尤其需要呼吁和倡导政府决策的理性、公心,给“坐下来,谈一谈”创造条件。对公民知情和参与得从根本上尊重,而非仅个别程序环节的应景。

公民环境权益的伸张,不仅是一城一地的得失,法对人的关怀,亦不独局限于诉讼一域,还必然包括对权力的羁束。确保权力与利益的切割,确保其能与公众一道,从今天起关心水、土壤、空气、蔬菜与粮食。[详细]

在台湾,邻避运动有30多年的历史,今天已不多见,因为政府机关已经慢慢形成一套运作模式,民众也知道应该如何在游戏规则下表达自己的诉求。

在欧美,邻避运动曾推动了法治、政府管理和公民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在中国,如能应对得当,也会对政府改革和体制转轨形成积极推动。

凤凰网 评论频道 出品 欢迎收藏
编辑:魏巍

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