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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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导语:11月1日,数十名长江大学教授和研究生先后到湖北荆州市的区、市两级政府门前下跪请愿,要求市政府取缔长江大学西校区附近的污染严重的小钢厂。自古,中国就有“男儿膝下有黄金”一说。究竟是为何,这些教授抛下读书人的傲骨与尊严而选择争议极大的屈膝下跪呢?[详细]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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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下跪

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以算作的中国人的一个信条,但是身为读书人的长江大学的教授们却又为何屈膝下跪?

污染围校,劣质钢厂成为校园噩梦

长江大学西校区北部距校园大约五百米的地方,原有一个废弃的砖瓦厂,2007年,在此处建起一个小钢厂,名为“荆州楚航特种钢制品有限公司”。参与维权的师生指,这一钢厂主要使用国家落后设备中频炉,回收废旧钢铁生产建筑用钢筋。

参与维权的长江大学师生说,小钢厂生产中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音弥漫到校园,对西校区逾万名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不少师生出现头痛、咽喉炎等慢性疾病,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很大影响。[详细]

信访四年,日益扩大的工厂距离学校只有一步之遥

到2011年,这家企业已悄然改名为”荆州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楚航公司”。此前有媒体报道,由于该企业是使用落后技术生产“地条钢”,所以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生产许可,长期以来一直使用“群力金属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四年来,长江大学的师生先后八次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该公司涉嫌非法生产,要求对其进行取缔,但一直无果。自2007年建厂以来,这一钢厂生产规模不断扩张,与校园的距离已由建厂时的500米左右缩短至100米。[详细]

走投无路,教授下跪却换来一句“非洲没污染,你们搬到非洲去”

11月1日,由于学校师生要求取缔钢厂的诉求一直未能得到满足,数十名长江大学教授和研究生于1日上午9:30分许来到荆州区政府门前,以“下跪”的方式要求政府立即取缔这一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他们同时还打出标语横幅,声称“维护师生生命健康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师生在区政府前的请愿没有得到正面回应,一位副区长说“非洲没污染,你们搬到非洲去”。稍后他们又集体转往荆州市政府门前继续请愿。楚航特钢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昨天这一事件发生之后,公司已经停产。[详细]

教授下跪

长江大学受违法钢厂污染,师生前往荆州区政府信访,有教授和学生向官员下跪。

长江大学教授们的这一跪,有很多人认为他们的确是走投无路不得不这么做,但也有人认为这丢掉了教授的尊严,得不偿失。

这一跪,跪出了思维惯性与弱者的决心

这一跪,确实跪出了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惯性。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中国就有“跪天跪地跪父母”的说法,更有“男儿膝下有黄金”的信条。更何况作为读书人的教授们,更是有读书人的傲骨与尊严。下跪可以看作是中国人对于请求的最高等级的礼数或者形式,面对迟迟搬不走的小钢厂,教授们无奈选择了这种方式。

这一跪,也跪出了长江大学教授们的决心。“跪谏”自古以来就是谏官们选择的最后一条路,因为下跪兹事体大,往往跪谏也容易被看做是强权下了最大的决心进谏甚至是抗议。但本质上,这其实仍是一种弱者向强者的抗议,教授们用自残尊严的方式向公权力抗议。如果不是出于无奈,教授们又怎能选择这条路。

这一跪,跪倒了公民的尊严与权利

人们常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即下跪是一种耻辱,不可轻易下跪。自古以来虽不乏百姓向权力机关下跪乞求的先例,甚至放眼今日,民众挣扎在微渺的希望和绝望之间下跪的案例仍旧比比皆是,也因此被批为国人劣根性和奴性思维。

专栏作家刘原在微博上说,“老师向官员下跪,不仅毫无作用,而且违宪了。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辛亥已百年,我们若不把自己当作现代社会的公民,而把自己当成低到尘埃里的草民,那只会被官员看得更轻贱。我们不能自贱,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尊严与权利,都是此生理应享有的。”

这一跪,跪塌了当地政府的民心与形象

“下跪”是否就能解决问题,从来就令人质疑。不排斥说这是绝望之余对正义诉求的一种无奈体现,然后跪出来的,更像是一种乞讨回来的“正义”,也许能够推动问题的解决,但是并不能冠冕堂皇的引之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这更像是饮鸩止渴,当下跪沦为一种民意表达的常态,当乞求成为一种民意诉求的正道,这已经说明问题开始出现了。

而荆州区的副区长在面对跪下的教授们居然说出了:“非洲没污染,你们搬到非洲去”这样的话语,这也会使得当地政府的形象轰然倒塌。面对最基本的诉求,当地政府选择了拒绝。而这,也使得教授们的下跪多了一分悲情与苍凉。

教授下跪

为了自己的子女与学生,白发苍苍的老人也屈膝下跪请求搬迁小钢厂。

在今天,长江大学的教授们选择下跪是令人悲哀的,解决问题还是应诉诸法律而非自残尊严。

公益诉讼破冰,让民诉法修改为教授们撑腰

10月24日,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首次赋予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此前公益诉讼的主体一直没有明确,此次民诉法草案规定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应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而民诉法的修改草案增加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长江大学的教授们其实完全不必下跪,而是应该诉诸法律解决问题。[详细]

降低维权成本,需引入公益诉讼“成本分摊”机制

公益诉讼宗旨在于快速阻止不法行为的正在侵害,而不是着力于已形成侵害造成的损失的索赔。如工厂污染水源,公民目的是让工厂停止污染,而不是主要诉求于过去污染造成的伤害赔偿。这就构成了一种困境。如果真的要坚持公益诉讼的“非经济激励”取向,就必须采取“成本分摊”机制。

时间成本、诉讼成本都是摆在这些教授面前的难题,但是这又不是立即可以解决的问题。在未来的环境税中,可考虑令一部分税金进入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这个基金将平衡“收益和成本之间的差距”,从而帮助这种“非经济激励”下的公益诉讼有效运转。[详细]

与副区长冲突

长江大学师生在荆州区政府前的请愿没有得到正面回应,一位副区长说“非洲没污染,你们搬到非洲去”。

这惊世骇俗的“一跪”,弯下的是腰躯和膝盖,丢掉的却是无价的尊严。叹息的同时,不能忽视教授们的悲情与无奈,倘若中国已有健全的公益诉讼制度,教授们或可免除这自残尊严的一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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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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