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为什么很多年龄都上了40岁的各路杰出人士,还能被评选为上到十大杰出青年......【发表评论】
“五四”放假引热议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日前从团中央获悉,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五四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团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午还是下午放假并未作硬性规定,由各单位视情况而定。
据《北京晨报》报道“青年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按规定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昨天,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加班才享受加班费待遇。
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是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就明确的法定假日,当时的规定是“限于中等学校以上的学生”,此后于1999年改为“14周岁以上的青年”并一直沿用至今。由于没有规定放假的年龄上限,很多已经工作的青年劳动者便无法享受到这一法定假日。
 
“青年”年龄界定成焦点
 
将“14至40岁”的人全部列为放假的对象,可能不太现实。这需要法律来确定,但新修改的放假办法恰恰忽略了这一点。显而易见,法制办临到放假才作出的解释是匆忙且有欠客观的,这个决定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将青年节的放假人群大大地压缩了,而是“14至28周岁”范围的定性如果长期适用,可能会误导人们对“青年”及“青年节”概念的理解——青年都是“14至28周岁”;“青年节”就是“团员节”。
很多年龄都上了40岁的各路杰出人士,还能被评选为上到十大杰出青年,下到各种获得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各种专属青年人的称号。但是国务院法制办的五四放假青年的年龄标准一公布,我就有点坐不住了,往轻里说是发现自己不再是青年人了,往重里说是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谁是青年人了。五四“放假青年”和“获奖青年”咋就不是一拨人呢?
抛却各国对青年年龄的认定标准,也抛却国际卫生组织对青年的定义,笔者以为,对青年年龄给出一个权威的符合我国实际发展状况的界定,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何谓青年人,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含糊的年龄范畴。有前辈曾说,革命人永远是年轻的。这当然只是说一种年轻的心态。在物理身体状态上,一个人的年轻程度完全因人而异,有的人早早累垮身体,而有的人到了40多岁还能效力职业体育比赛。由于存在因人而异的物理状态,所以很难有效的判定一个人是否该算作青年人。
小朋友有六一儿童节可以放假,广大妇女同志有三八妇女节可以放假。以前,我是日盼夜想,希望能有一天大龄男同胞也能受到重视、跟着放个假。现在,终于迎来了“男女平等”的青年节,可惜自己又过了年龄啦。这个不上不下的年龄,真尴尬!
 
 
 
    青年节这些年已经有点节不将节了,好不容易才得到放假半天的礼遇,看起来确实要谢天谢地了,不过,既然已经关注青年节放假的问题,有关部门就需要认真对待,而不是采取能放假已经很不错的心态,将青年节摆到一个弃之可惜的位置,“刮目相看”。这种极不严肃的态度已经深深地伤害到青年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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