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英语缩略词能禁绝吗?
2010年04月12日 09:15财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行政禁令挑战社会用语惯例,折射了权力的专横,结果必然是公众的嘲弄

【背景】由于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今后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球迷们将难以看到“NBA”,取而代之的是“全美职业篮球联赛”。同样,“F1”比赛,也将被“一级方程式赛车锦标赛”替代。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央视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要尽量避免使用外语以及外语缩写词。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要在英文缩略词后加上中文解释。

此项通知不仅仅针对体育等领域的报道,而是面向经济、文艺等各方面。如公众耳熟能详的“GDP”(国内生产总值)、“CPI”(消费者价格指数)、“WTO”(世界贸易组织)等都在禁止之列。

广电总局称,此举是为提倡使用汉字,让更多观众广播电视“看得懂、听得懂”。目前虽没有专门的惩罚措施,但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已开始在“NBA”后加注中文说明,以“逐步扭转观众的收视习惯”。

此禁令一出,立即引发热烈讨论。现在人们熟悉的大量英文缩略词,是不是都将在电视节目中换上“陌生”的中文全称?也有网友质疑,中央电视台英语缩写--“CCTV”是否也应本土化?

4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对记者表示,在语言学界,上述英文缩略词被称为“字母词”。字母词具有世界通用性,出于表达方便的考虑,临时使用是可以的,比如GDP等。

李宇明认为,对字母词的使用应该谨慎。一方面,维护母语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语言生活非常丰富,首先要满足人们的表达要求。其实汉语中也有很多缩略词,如“高中”、“初中”等,不能僵化理解。

行政部门的一纸禁令能否改变公众的语言习惯?如此禁令常常“令不行,禁不止”,根源何在?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认为,在大众传播中,应该多用通俗易懂的词语,这是正确的。但如果“一刀切”,就会适得其反。而以行政禁令挑战早已深入人心的语词惯例,则折射了权力的专横,结果必然是公众的嘲弄。

张鸣指出,外文缩略词是约定俗成的用法,也是跨文化交流的产物。对公众比较熟悉的国际组织和事物,在不会产生歧义的前提下,使用英文缩写,是国际惯例。借助行政命令、人为地干预词语的自然演化,扭转大众的言说、书写习惯,难有成效。

目前,很多外来语尚无合适的中文译词对应,如果都按上述禁令,用中文“全本”翻译,岂不笑话百出?在张鸣看来,行政部门的诸多禁令,体现的仍然是行政系统固有的、封闭的、拒绝“睁眼看世界”的思维。

正是在上述思维下,中国行政机关颁布了很多禁令,而许多并不合适,有的甚至不合法。有时候,甚至连书面的禁令都没有,只是通过一个电话、一个招呼,就下达了。由此可见,一些权力机关,对法治的认识,还停留在书本和口头上。

张鸣指出,禁令泛滥,昭示的是人治而非法治。现实中,很多行政部门,一切以行政长官的意志为主,如昔日的诸侯一样,自家的地块自家管。管的标志之一,就是出禁令。机关级别越高,禁令出得越多。上级下大禁令,下级跟着下小禁令。

在张鸣看来,禁令也最能体现具体领导的个性。比如甲领导不苟言笑,于是禁止在办公室唱歌,乙领导性格活泼,热衷组织群众性歌咏比赛,办公室里就时常笙歌不绝。行政禁令随处可见,“因人而异,其理一也”。

目前中国,带有随意性的禁令频出,前后矛盾、冲突,甚或“朝令夕改”,其执行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没有人把它当回事儿。如此“令不行,禁不止”,最终受损的是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结果只能是公众的嘲弄。

按张鸣的理解,在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下,即使有关部门明知禁令不管用,但也必须“出台”。因为,对某些部门或机关而言,下条禁令,就表明了对此事的重视。禁令下发了,就算完成了一桩行政事务。至于该禁令是否有效,则是另一个问题。

张鸣指出,中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只有在各个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尽快实现法律的治理,以法律而非行政命令来规范、约束诸多行政机关的行为,才可能减少诸多“荒唐、可笑”的禁令。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杜娟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