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华:“冥币投标”是一场行为艺术?
2009年11月06日 08:23珠海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形状相似,面额也差不多,只不过,它们是冥币。11月3日,是重庆市“綦江县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招投标会的日子,然而,会上却出了一件怪事,令参会人员大跌眼镜:34个本该装万元保证金现金的信封里,装的却都是未开封的一沓冥币。(见11月5日四川新闻网)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奇闻。目瞪口呆之后,人们自然会想: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位参与投标的知情人分析指出,招标过程中经常有做假手法,就是某个公司想取得某个项目,除了它自己参与投标外,还会花钱弄若干个假公司或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这次出现大规模使用冥币投标的情况,可能是有人想故意压低竞标价格,以达到打压竞争对手,将标的收入自己囊中的目的。

这种解释显然是说不通的。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中标单位的标的实施,杜绝中标后弃标的一种诚信押金。那么,用冥币作为保证金又如何能压低竞标价格,达到中标的目的?

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招投标,暗箱操作,猫腻多多,导致招投标这一看上去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常常无法达到目的。事实上,有许多所谓的招投标仪式,不过是走个形式,而最终的结果,早就内定了。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格力诉广州财政局案,更让人对政府采购大表怀疑。

其实,招标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的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竞争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规则不严,人为操控。綦江县“冥币投标案”的出现,的确耐人寻味。我在想,莫非有人已经看破了此次招投标的真相(谁中标,是否已有定论?),反正中标与自己无缘,不如搅一次局,告诉人们招标早就见了 “鬼”了(所以要用冥币)?

的确,对一个神圣而严肃的事情,采取恶搞的方式予以嘲讽,这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它却让我们警醒:政府的招投标是否已不再严肃神圣了?其公信力是否已经沦丧?

我愿意将 “冥币投标案”当作一个行为艺术以类似于自杀式袭击的方式,求得鱼死网破,以对业已声名狼藉的“招投标”来一次颠覆,以期达到疗救的目的。 吴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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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丽华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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