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白毛女该嫁黄世仁的颠覆与混搭
2009年10月16日 18:07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刘洪波

“白毛女为何不嫁黄世仁”,这个问题再度被激活了。

昨天《长江日报》报道说,文艺评论家熊元义在某高校讲学时,认为“白毛女应该嫁给黄世仁”的观点显示了对权钱的膜拜,现场遭到“90后”女生的商榷,有女生小谢认为白毛女应该嫁给黄世仁,有女生小蔡认为嫁给黄世仁还可以去做慈善。

其实,白毛女与黄世仁关系的新观点早几年就已经出现。文艺评论家引述这个观点,借以批判性地分析人们观念的变化,现场女生的商榷也几乎是前几年我所听到的观点的再现。

白毛女与黄世仁,是一个历史时代的文艺形象。他们的剧目成为革命意识形态宣传的经典之作,他们的身上传达着关于压迫/反抗的鲜明信息,包含着阶级身份、男女性别、欲望伦理与解放神学等一系列所指。

现在,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流变,固定在白毛女与黄世仁角色中的一系列符号,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解体。从接受美学来说,“白毛女不嫁黄世仁”不再是唯一的解释了,受众中出现了“白毛女可以嫁黄世仁”或者“白毛女应该嫁黄世仁”的解释倾向。

我想,将白毛女与黄世仁的关系从嫁与不嫁的角度上来把握,这本身就是一个当代化的意识抽取。原本,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嫁与不嫁问题,而是一系列更为神圣的革命逻辑。剧目中的问题,不是嫁与不嫁的选择,而是接受强迫与反对强迫的选择。

这就是说,不管是主张不能嫁,还是应该嫁,都离开了剧目原初的叙事轨道,在当下生活中删减了白毛女与黄世仁关系中的革命主旨,直奔婚姻关系这个流行主题。哪怕主张绝不能嫁,也只能说是一种新的阐释游戏。要说颠覆,大家都在颠覆,只是程度有异而已。既然如此,把坚持不嫁作为可取的态度,把主张可以嫁或应该嫁作为应当批判的态度,并不见得有力量。

当下婚姻已经变成较为纯粹的私人领域,这与白毛女与黄世仁在作品中的革命公意表达不同。私人领域是个人可以自主选择行为和态度的地方,既然如此,你说白毛女不能嫁,他说白毛女可以嫁或者应该嫁,都只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主张不能嫁和主张应该嫁,我看都不过是在以自己的标准评判他人的选择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游戏的公平性。既然白毛女与黄世仁的关系已被作为婚姻问题来讨论,那么它就脱离了历史中的革命主题。作为一个公平的阐释游戏,问题既然已经私域化了,那么就应该承认选择将会交给个人去做,而不能一面在私人领域内主张不能嫁,一面从革命逻辑来批判别的选择缺乏理想。同样,既在私人领域内主张可嫁与应嫁,也不能试图将不嫁论指为冥顽不化。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在私域与革命逻辑之间进行自我方便的混搭,这种情况可能是主要问题。

主张不嫁的人(如引出该话题的熊元义先生)说,“如果白毛女嫁给黄世仁,她会瞬间异化到另一阶层”。这里使用了异化的概念。为什么一个人瞬间发生了社会阶层的位移就属于异化?其实,贫困是对人的应然状态的否定,是一种异化力量,所以我们说要有免于匮乏的自由。既然把白毛女的讨论定位于婚姻而非革命,意识形态可以暂时放开,那么通过婚姻实现个人匮乏的免除,未必要定性为“异化”。

白毛女和黄世仁关系的当下解读,不过是一个革命宣传品怎样随着时代改变而失去其现实性的过程而已。作品需要回到历史的现场才能够被原义解读,就这个意义来讲,哪怕你努力进入历史去进行心理体验,可能还原的仍然只是一幅混搭画面,就像现在演“样板戏”,演出来的总让人觉得不正宗。哪怕是学富五车、情商极高的人,进行历史的同情性体验,恐怕仍然无法进入真实的历史,这也就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意思。

回到白毛女与黄世仁的关系上来说,你可以说在后现代语境下,颠覆历史上的价值观并不可取,不过以历史上的价值观来要求现实生活也同样不可取。历史场景变化之后,新的阐释不断登场,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人怎样创造有尊严的生活,个人理解可能不同,黄世仁可嫁不可嫁之所以成了一个问题,就是革命语境被现实抽离掉了的表现。你认为幸福要自己艰苦的奋斗,他认为幸福可以寻求可能的捷径,答案各异,而定论是真没有。(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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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洪波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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