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株洲塌桥事件预爆何以成不预
2009年05月19日 07:46重庆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张贵峰

5月17日下午,湖南株洲市区红旗路一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多人死伤。(5月18日新华社)据了解,当地于今年5月5日正式开始动工拆除此桥,并计划于本月20日对该桥的88个桥墩分两段实施一次性爆破。为确定爆破防护措施是否有效,当地于本月15日上午对高架桥66、67号桥墩成功实施预爆,17日对该桥再次实施预爆时,由于冲击力过大,导致圈定范围外桥体垮塌。

虽然,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此次坍塌的蹊跷之处无疑相当“扎眼”:准备拆除的高架桥为何没能按计划拆除,反而发生坍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原本作为“确定爆破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的预爆,何以最终成“不预”——导致圈定范围外桥体垮塌?这样的“预爆”,“预”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据悉,15日第一次试爆后,已有部分桥墩、桥体出现裂缝,但有关部门未及时对此进行限行、封锁。当然,此次爆破的施工方并不接受“不预”的指责,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公司爆破技术是非常成熟的,坍塌与试爆没有直接原因”。 但一旦我们认可施工方这一辩解,此次事故“不预”的根源恐怕就更深了:既然爆破没有问题,那么难道是建筑质量本身有问题?

此类事故,我们并不陌生。同样在湖南、同样是桥梁,两年前的凤凰沱江大桥就曾发生坍塌。巧的是,凤凰沱江大桥的建设曾获得过从上到下的“一致好评”,而在此次株洲高架桥第一次预爆后,据说当地对于预爆的一致评价也是:“成功试爆”、“非常满意”。一座是正在建设中的桥梁坍塌,一座是正在拆除中的桥梁坍塌。“一建一拆”恰好构成一个隐喻。隐喻“拆了建,建了拆”的折腾,也隐喻了这背后公共规划的失序。

据悉,株洲红旗路高架桥是湖南首条高等级公路上的特大型桥梁,1995年正式通车。但由于“近年株洲城区中环大道开通,高架桥反而造成了交通拥堵,构成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人们不禁要问:一座特大型桥梁,何以在短短14后便成了构成安全隐患了呢?当初建设时的论证是否足够慎重、严格?而且既已成“安全隐患”,那么在拆除之时,为何没倍加小心,以致发生此次惨剧……

若要追问此次坍塌背后深层的“不预”是什么,我想,答案或许就在对上述疑问诚实完整的回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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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贵峰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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