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冷血局长居然也能快速复出
2009年05月15日 08:30珠江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郭松民

汶川大地震,八万多同胞殉难,而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山东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却用公款组织旅游,“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嬉笑如常,不是一般的冷血。事件曝光后,邵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局长职务。然而,仅过了半年,这位冷血局长就公然复出,“在媒体频繁露面”,日前更高调主持了“当地一新闻发布会”,新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长” (见昨日《新京报》)。

“冷血局长”被免职后不旋踵即复出,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却声称,邵立勇的任命“不违反规定”,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公然的挑衅!

首先,这种复出,挑衅的是全体国民的情感——你看,国难期间我不是照样赴宴、游玩吗?死了那么多人我不是毫不介意吗?事件曝光后不是许多人骂我是冷血动物吗?当我被免职的时候,许多网民不是连声叫好,颇感快意吗?但结果如何呢?我不过是被调换了一下任职地点而已,不仅局长要继续当,而且还要从一个不太发达的城市调到一个比较发达的沿海“对外开放窗口城市”当局长,你们一定会恨得牙根直痒吧?可又能奈我何呢?笑骂由你们笑骂,好官我自为之,难道不是吗?

其次,这种复出,也是对相关法律的公然挑衅。不错,《公务员法》第58条是规定,受过警告处分的,六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山东省工商局就是在钻这个空子,声称“不违反规定”。但不要忘了,《公务员法》同时要求公务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必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试问,在举国哀悼期间“赴宴、游玩”,这算是什么品行?又算是什么公德呢?半年不到的时间里,邵立勇立下什么不世之功证明自己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品行”和“模范的公德”呢?

用法律的具体条文来反对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是公然在和法律博弈,无疑也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

最后,这种复出也是对中央权威的一种公然挑衅。去年中纪委和监察部曾在联合通报中称,“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此言可谓掷地有声,可惜的是尽管言犹在耳,就已经被山东有关方面置诸脑后了。

这一事件不能不让我们联想起一个政治社会学概念,即地方政权的“苏丹化”。按照学者萧功秦的归纳,地方政权在“苏丹化”之后,往往具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权力范围的私产化;二是权力行使的无规则性;三是私人关系的网络统治。一个“苏丹化”的地方政府,通常既不对中央负责,也不对民众负责,更不对法律负责,而只对手握权柄的官员的利益负责。

透过“冷血局长”邵立勇的快速复出及高调演出,我们不难看见地方政权“苏丹化”的魅影,而除了更多的民主,更多的法制,更多的舆论监督之外,我们还真找不到更有效的办法来遏制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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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松民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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