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山西“问题疫苗”亟须第三方调查
2010年03月20日 14:10西安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张贵峰

几年来对问题疫苗的申诉,已让山西各地受问题疫苗影响的许多孩子家长联系在了一起。目前,数名疫苗受害孩子的家长已从吕梁、高平、临汾、运城等地来到太原讨说法。(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6版)

问题疫苗受害孩子家长,此番能否讨来一个令他们信服的“说法”?

18日,针对3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山西省卫生厅官员和省疾控中心专家作出回应——称“调查未发现‘问题疫苗’致死致残者”,“所能找到的10人中,只有1人被鉴定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但不属于报道中所说的所谓‘高温暴露’期间提供的疫苗”,“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这样一个回应,显然在事实上已构成了对此前媒体报道的否定——不仅“问题疫苗”致死致残现象并未发生,并且“问题疫苗”本身也不存在、毫无“问题”。既如此,所谓“受害家长”也无法成立,当然更不可能有什么基于此的“说法”了。

“问题疫苗”以及由此导致的致死致残现象,究竟是否存在?媒体质疑报道17日刚发布,当地官方当天就给出了“基本不属实”的结论,并在18日公布自己的调查结果——如此迅速的结论、调查,是否太过匆忙?

更重要的是,对比两份“报道—回应”文字,不难发现,与前者材料扎实详尽、层层深入、抽丝剥茧的一线实地调查相比,后者几乎没有拿出什么过硬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面对沸沸扬扬的“问题疫苗”事件,要想彻底弄清真相,亟须一个具有社会公信力、属于第三方独立性质的全面公正的调查。对于问题疫苗事件,卫生部和中国疾控中心日前表示,“已经高度关注”、“并且跟进调查”。

相比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卫生部和中国疾控中心的身份当然相对超然独立,也更加权威。但两者之间在行政上存在明显的隶属、上下级关系,独立性似嫌不足。

笔者以为,针对问题疫苗的调查,在卫生部介入的同时,能否引进更具独立第三方性质的调查主体参与其中。而考虑到此前媒体曾表示“已掌握官商勾结证据”的情况,司法部门也不妨积极主动介入。如此,将不仅使调查的第三方独立性更有保证,也能赋予其法律意义上的充分严格严肃性。

(作者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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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贵峰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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