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明确政府监管职能事关电影产业发展大计
2010年01月27日 08:03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早报特约评论员 石川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中国电影产业未来发展确立了七大目标和十项具体措施。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办”名义对电影产业发展提出规划意见,前所未有地体现出对电影产业的关注和重视。

在我们看来,国办此次下发《指导意见》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解读:

第一,近六七年来,中国电影产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电影消费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电影票房和综合收益快速增长,使得电影行业一举走出历史低谷,迎来了一个大发展、大进步的新局面。2009年我国电影产量已经达到了456部,全年票房达到62亿元,双双创下了中国电影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成为可以和美国、印度比肩的名副其实的电影大国。这些引人瞩目的成绩,受到党和政府充分肯定,此次国办下发《指导意见》,就是为了在已有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加大对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与扶持力度,为今后电影产业更好更快发展铺平道路。

第二,自从确立电影产业化改革发展道路以来,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下,尽管我国电影产业和市场规模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但在总体上,电影产业发展距离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电影文化消费需求还有很大距离,还处在电影产业化进程的初级阶段,还维持着一种扩大外延型的粗放增长模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电影市场和产业的未来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而国办于此时发布《指导意见》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它就像在起跑线上响起的一声发令枪,向世人宣告了中国电影产业新一轮发展的开始。

为了切实贯彻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电影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将电影产业发展模式由单一的外延增长型转变为外延内涵同步增长的双轮驱动模式。《指导意见》中提出:“在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突出提高质量”,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将产业和市场规模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也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实施精品战略,提高创作质量,为广大电影消费者提供更多类型多样、样式丰富、风格各异的精品力作上面。《指导意见》把电影科技水平的提高摆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因为只有不断提高电影科技实力和技术装备,才有可能切实改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效能。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电影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别要在国有电影企业转制改革和加大对电影企业投融资政策支持方面有实质性的推进,目的在于拓宽电影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实力,加大优势资源的凝聚效益,为市场培养、造就更多具有集约化、规模化优势的品牌企业和龙头企业。

第三,大力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重点推进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制定和公布实施,制定和完善深化电影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对市场进行依法监管,从而保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尤其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政策性领域,能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尤其要明确主管部门在电影产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在电影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向增长方面发挥平衡作用。此次《指导意见》尤其强调电影产业具有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并把电影文化的公益性、公共服务性提高到了一个相对突出的位置。目前,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在电影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监管职能不是体现在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对创作生产进行过度干预上面,而是体现尽可能地为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公平消费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上面。

总之,《指导意见》的出台,既对中国电影产业过去几年的发展成就进行了肯定,也对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远大目标和战略部署。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电影产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电影工作者的责任,它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中国电影的未来一起喝彩加油! (作者系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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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川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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