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勤:秘密反腐监察不如民主公开监督
2010年01月25日 07:44汉网-长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马勤

每到中央、地方召开“两会”的时候,新闻媒体就会为我们提供一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显示一下民意代表们参政、议政的作为。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提案中总充斥着一些空洞无物、言不及义和粗制滥造之作,让人疑心部分代表、委员是否具备替民发声的能力。试举一例。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重庆市政协委员和颖提案建议,由纪委秘密聘用“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士”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一支“便衣纪检”队伍,直接向主要领导负责,对党政干部实行“隐性监督”。

和委员反腐的用心无疑是好的,但这样一个秘密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及是否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则是另一回事。俗话说得好:好心未必能办成好事。

首先,我们就会碰上一个难题:纪委有没有能力找到足够数量的“正直人士”。我并不是说社会缺少正直人士,而是因为招聘是秘密进行的,不能搞群众和基层组织推荐,公评公议,这就导致选人只能在纪委熟悉的圈圈内进行。鉴于纪委社会接触面的有限性、某些正直人士痴迷专业以及正直到不愿秘密告状的可能性,这支便衣队伍的数量能不能达到足以普遍产生威慑力的程度,是个问题。至于与纪委熟稔的正直人士是不是不拿到聘书就不愿举报,我暂不作评论,只想指出在此有一个假定,就是纪委掌握有一套“正直”的评判标准而且毫无私心杂念地遵行。

事实上我发现和委员有一个道德偏好,就是要求监督官员的人必须具备“正义感和责任感”这样一种品德资格,换言之,就是监督的动机是出于正义而不可掺杂私利。这就带来了一个新难题,因为正直人士与腐败分子总是天然敌对,相互敬而远之,所以正直人士对腐败问题的了解,并不比普通群众更深入,甚至低于群众的感同身受。相反,倒是利益涉及其中的人或起内讧的人,其举报往往击中要害。我们要的是腐败线索,又何必对线索提供者的资格和动机斤斤计较呢。

我又发现,和委员对“主要领导”有一种道德迷信,认为把官员问题直接交到主要领导手中就万事大吉。难题在于,主要领导也未必一定清廉,未必不充当下级问题官员的保护伞。把制度的有效性寄托在主要领导的个人品德上,这样的制度设计还是没有走出“人治”的窠臼。在秘密的状态下,没有人知道有多少举报,也不知道有多少举报被秘密地不予理睬。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监督权也可能异化变质。假设监督员的秘密行动成效显著,腐败分子闻风丧胆,那么也许有一天,买卖秘密监督员的名单也会成了热门生意,进而监督员因各种“体贴”而享有特权,进而监督员成了人人争抢的肥厚职位,旧疾未除,又添新病,难道我们再密聘新人监督旧人,叠床架屋,循环无穷吗?

似乎我们患上了“秘密喜好症”,少数人秘密贪贿,我们也组织少数人秘密反腐,广大群众则成了不相干的看客,只配怨恨或喝彩。在技术发达的今天,我们完全有能力建立起让民众充分参与的反腐平台,譬如建立公开的举报网站,将群众的举报、被举报人的答辩和纪委的调查结论开放公示,形成官民互动的良性循环。

公开,而不是秘密,才是社会监督的正确方向。充斥荧屏的帝王剧中那套“微服私访”、“钦差大臣”、“专折密奏”的把戏,早被历史证明毫无用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需要更新意识,在民主性和公开性上多一些思考,庶几可拿出让民众满意的提案。

(作者为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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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勤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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