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减数量立新规 驻京办转型迈开第一步
2010年01月25日 07:28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8个多月前,河南许昌、漯河两市驻京办耗资66万余元购买假茅台酒事件被曝光,驻京办再次成为舆论痛斥的焦点。2个多月前,全国人大代表赵中林应邀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挥霍浪费罪”,致使驻京办腐败在一年间被两次聚焦。至昨日,中央有关主管机构出台一份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再次让舆论盯上了驻京办。

此文件的主要精神由新华社旗下的《瞭望》新闻周刊独家披露。该文件规定,县级政府驻京办,各开发区管委会驻京办,各地政府职能机构的“部门驻京办”,一律在上半年撤销完毕。各地级市驻京办原则上也得撤销,但裁量权下放给省级政府。此外,省、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驻京办仍被悉数保留。

驻京办的历史可追溯到封建时代的同乡会馆。早期会馆多为维系同乡同宗同业关系而设,具有地缘血缘业缘特性。至近代,会馆渐成政社活动重要场所,接待来京公干的地方官也被纳入其中。新中国成立初,交通通讯不发达,地方党政领导不能天天在京待命,为方便中央与各省就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事宜进行协商,各省遂组建驻京办作为派出机构。自1949年内蒙古驻京办挂牌到1959年,前后有28个省级驻京办相继开张,直至“十年浩劫”全部废止。

驻京办再度设立已是改革开放初年,1980年代中期,“计划”开始向“市场”转身,资源分配尝试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种渠道,各省驻京办以承担“跨省经济协作”为由纷纷恢复。1980年代后期,“价格冲关”改革夭折,“双轨制”造成的巨大资源价差,诱使驻京办由省级迅及普及到地市级直至县一级。截至去年末,县级驻京办总数超过5000家。这一回,倘若驻京办“减量立规”可以当真,县级驻京办将被一网打尽。

由于形形色色驻京办弄出的腐败不断花样翻新,舆论从各个角度予以持续痛斥,呼请整治甚至撤销驻京办的议案提案也成为每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焦点。但也有舆论认为,不改革现有官员任免制度,不削减中央部委过分集中的权力,不解决财政转移支付、立项审批等环节权力运作的不透明和随意性,不铲除资源配置过程暗箱操作,就算全部砍除驻京办,变相的驻京办过一阵子依然会卷土重来。这种担心并非全无道理,但不全面、欠客观,不能就此想当然地低估此番驻京办转型的正面价值。

众人有所不知,或采取纳米与大米混淆的认知思维,很容易将各级驻京办所承担的职能混为一谈,中央机构改革进展到今天,无论资源配置、转移支付抑或立项审批,日常对口打理主要已归各省或计划单列市驻京办负责,驻京办之间为争取多切中央蛋糕的博弈,也主要集中在省或计划单列市驻京办这一级。

就县级驻京办而言,为本县争取中央利益的活动空间除个别情况外,大部分已被压缩。至于县官想更上楼层,除极个别情形之外,因干部任免分级制,想以县级驻京办作为经常性运作跳板,显然低估了县官们的总体智商。如是,县级驻京办之主要职能,已集中于县官接待和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等大项,并同时承担“调查”本县上访人员行踪,接待并协助本县官员赴京截访。

建立于以上实情分析,又由于抵抗力相对较弱,一次性砍除全部县级驻京办,并从机构编制环节,将驻京办从县级政府直属机构序列中彻底剔除,于今天的经济运行及社会结构现状,改革条件初步成熟,改革时机业已具备。不排除少数县级驻京办改头换面再次混迹于北京,但大范围的死灰复燃已无可能。此外,由于地级市驻京办的撤销权限下放给了各省区,意味着现有520家地级驻京办大多数将被“暂时保留”,原本由县级驻京办分散承担的“维稳职能”将收归至地级市驻京办集中承担,当可总体减少截访和遣返过程出现的“矛盾激化”。

本次对驻京办开刀,并非一砍了之,而是开始注重于通盘考虑被保留驻京办的职能转型——协助京城维稳、承办中央部委公干,负责本地在京流动人口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已被纳入其中。孤立观之,这类新职能目前尚难定量考核,被保留驻京办继续“不务正业”的现象仍会大量存在。但将观察视角扩展为整个改革之“面”,随投融资、转移支付、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审计及问责等相关改革同步推进,被保留驻京办“不务正业”的空间将呈不断压缩状,假以时日,砍掉地级市驻京办将会再下第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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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宁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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