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重庆打黑 不能打掉律师的合法权利
2009年12月15日 08:04中央电视台 】 【打印共有评论0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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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9年的冬天,对律师行业来说,注定不平凡。近日,有评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自重庆打黑系列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些律师到重庆代理涉黑诉讼,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据重庆市律师协会统计,此次在打黑系列安全审判中,为被告辩护是重庆律师近年来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行动。截至11月2日,重庆律师共有197人次参与此次打黑大审判的被告辩护工作,为140余名涉黑成员提供辩护,其中不乏知名律师。

重庆律师周立太有"农民工律师"之称,他因替农民工维权而出名。而此次重庆打黑风暴中,周立太成为了重庆开县李义涉黑团伙成员的辩护律师。

周立太(律师):

因为律师不管被告人触犯了什么刑法,触犯了什么罪,他只要委托我,我必须接受他的委托,但是有很多网友甚至在网上骂我等等。事实上,对打黑这个行为,我是极力支持的。

周立太表示,任何辩护都是通往充满正义的。在庭审现场辩论时,周立太不太认同将一个黑恶势力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他还对法官说,我提请主审法官尊敬辩护律师的权利。

11月5日,重庆市二院对开县李义团伙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高清、唐绍宏没有被认定为被公诉机关起诉的控制组织领导罪,而改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而更让人惊讶的是,"红顶商人"黎强的辩护律师竟然是曾经参与了1997刑法修订,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首次写入刑法的75岁的法学资深人士赵长青。为什么要为黎强辩护?赵长青给出的理由是,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

11月31日晚,赵长青发表了一个多小时的辩护词,否认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当天,经过6天公开审理的黎强案,鉴于案情复杂,涉及证据众多,黎强案择日宣判。一方面为涉黑成员提供的辩护似乎效果初显,而另一方面,此次律师"造假门"事件把为涉黑被告人辩护的律师群体推上了风头浪尖。

有一个细节也引起人们注意,在重庆打黑风暴中,重庆大约有10名律师团因涉黑被查,其中包括曾经获得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律师胡燕瑜,她因多次帮助涉黑分子减轻犯罪情节,致使许多罪大恶极的犯罪涉黑分子逍遥法外。

主持人:

刚才我们也看到短片了,其中提到胡燕愉,它说因多次涉黑分子减轻犯罪罪情节。帮助她的当事人减轻犯罪情节,这是不是一个律师工作的其中应有之义呢?

何兵:

这是律师的法律义务,律师只有帮助当事人减轻犯罪情节的义务,没有增加当事人犯罪情节的义务——这个律师如果说犯罪,一定不是因为她帮助当事人减轻的犯罪情节,而是可能是非法地帮助当事人减轻犯罪情节。比如说帮助当事人串供、伪证,或者行贿法官,可能是因为这个。绝不可能因为她依法帮助当事人减轻了犯罪情节就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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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1+1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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