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胜:由“洋秋菊”上访所想到的
2009年12月14日 08:28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哈佛女大学生上访救中国丈夫 体味中美法律差异

凤凰卫视12月11日《总编辑时间》:

吕宁思:北京经常有外地民众“上访”,也就是伸冤,这不是新闻,但是上访的如果是个外国人,还是个哈佛大学毕业的女性,就是引人注意的奇闻了。今天我所讲述的,就是一个女老外在中国上访的故事。现年三十岁的美国姑娘(朱莉.哈尔姆斯),一九九八年以留学生身份到安徽合肥进行社会调查,期间邂逅任职邮局保安的刘士亮。两人一见钟情,经一年多书信往来后开始相恋,并计划于07年结婚。不料在结婚前夕,刘士亮在安徽五河县的家人与邻居发生纠纷,双方在村中发生殴斗,刘士亮头部被打至重伤。事后这名邻居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囚5年,刘士亮以为事件告一段落,但08年6月五河县警方突然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将他拘捕。朱莉坚持认为未婚夫无罪,在未婚夫被捕后的几个月里,她四处奔走,从地方到中央层层上访,但都没有结果。

上月美国总统访华期间,她还企图向同为哈佛校友的奥巴马陈冤,不过被当局阻止,还给扣押了几个小时。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在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上访必须的过程后,朱莉说她体会到了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她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出自己的感受:“我为什么上访?当我和众多上访者拥挤在国家机关门前的队伍中时,当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时,当我和他们一样感到被敷衍时,我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信访处门前,每天挤满了各地的访民。这里上午发号,下午叫号。人们早早排好队,希望可以有机会陈述冤情。我看到,有些好不容易排到前头的上访者,因为没带身份证,被门卫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打发回家。访民们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个记者,他们向我讲述自己的遭遇。许多问题因为经年累月得不到解决,已积重难返。他们似乎对结果也不抱希望,唯一的寄托就是不停地上访。我在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中国法律方面的书,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信访条例。看完了这些书,我觉得跟美国的法律条文区别也不算太大,差距来自执行上。比如按照信访条例第23条,信访机构应该给上访者书面答复,但是我从来没有得到。只是偶而得到一张小纸条,告诉我下一次上访的时间,和我应该去解决问题的地方。”

据悉,案件12月2日于安徽开庭,但未当庭宣判,刘士亮继续还押。此案如何判决,将持续引起各方关注.不过,如果仅仅因为朱莉是位金发洋人而顺利终结她的上访旅程,我觉得对于不少同胞来说,也不一定公平。总有先来后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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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经胜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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