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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我们来看一看这个,是在联合国宪章的第二章和第四条,那么有提到相关的内容,这当中就是说凡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接受本宪章的义务的话,要经本组织确认之后,可以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那么准许上述国家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也将会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也就是安理会五个国家的推荐,才做出决议。
我们来看第五条,是联合国会员国经安理会对其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者,那么大会经安理会停止其会员权利和停权之行使,那么此项权利和特权的行使,是要由安理会来恢复的。
阮次山:所以你看,明讲了,加入联合国成为会员国必须要主权国家才能申请,所以现在为什么台湾不能申请?因为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过去2758号决议案没有这么明讲,可是在2758号决议案的前文里有的,他把历史,把原因提出来,他先讲说基于过去怎么样的历史,中国怎么怎么样?然后本大会决议,联合国大会决议要把蒋介石跟他的代表从联合国驱逐出去,然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包括他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所以台湾的这些大法官,还有台湾这些媒体说,联合国不是一个国家的,也有非国家的,他讲了,其实他提什么,这些人对于国际法,还有对于联合国的状况他似是而非。
他讲的是教主,梵蒂冈,梵蒂冈他不是个国家,可是你要知道,梵蒂冈在联合国他不是个委员过,它是个观察员,他一直是观察员,所以这也不构成你加入联合国,加入联合国不必要是国家,这是胡说八道,所以在这方面,台湾最近又有人提出来了,说我们这次,就算总务委员会不让我们列入议程,我们必须要向国际法院提出告诉,告谁?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你不能善作主张说,我们写给你的信退回来,你这样做是揽权的,必须要把这个申请案交给联大来讨论,然后我们再讲,这个又是一个根本不了解国际法院跟联合国宪章的一个想法跟思维。
主持人:那么的却有关国际法院就相关的话题,相关的事情是如何做出的规约?我们在稍候的《新闻今日谈》中,继续和阮先生一起来探讨,我们稍候见。
主持人:继续《新闻今日谈》,刚刚我们和阮先生就有关台湾,是以台湾的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的话题进行了讨论。刚刚也提到说由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是退回,也拒绝了台湾的相关申请,那么台湾现在有人提出来,可以以此来控告潘基文,那么这样的控告是基于怎样的法律依据?
阮次山:我们在过去有时候对台湾这些人讲法似是而非,可是我们不愿意跟他进行口舌之辩,那我们看看国际法院是怎么回事?国际法院是规定的诉讼,是怎么样规定的?我请你帮我们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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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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