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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 陈岳鹏 刘开明
1980年的春天,当年近50的王大叔从河南老家平舆县来到广州,再一路乞讨从东莞到宝安县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所处的这块土地已经更名为深圳市,并将在几个月后,成为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而自己的后半生会与这个城市密不可分。
“那时是上午哭一场,下午哭两场,晚上哭一场。”由于河南话与广东话的巨大差异,因1979年黄河大水逃荒出来的王大叔无法和人交流,想回家又没有路费。暂时停工的楼房成为他的栖身之所,在菜市场附近捡垃圾成为他的谋生之道。
26年过去,拾荒的大叔变成了拾荒的大爷,深圳最高的建筑也从3层楼长到了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74岁的王大爷爱上了这里,“孩子们的负担也很重,不回去给他们添负担,这里能挣下钱,而且冬天不冷。想吃啥有啥,想穿啥有啥,气候好,还有钱花,挺好。”王大爷笑呵呵地看着笔者,他表示自己会在深圳拾荒直到生命结束。
在深圳,像王大爷这样的城市拾荒者,保守估计不少于20万。这是根据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笔者所在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与深圳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开展的《“守望相助,走出贫困”——深圳拾荒人群互助网络建设项目计划》调查结果,参照北京,广州等城市拾荒群体状况所做出的统计。
作为职业、半职业的拾荒者,王大爷他们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面临三种困境:一是居无定所,无依无靠;二是缺乏法律和权利意识,遇到危急不知如何获得法律保护和紧急救援,而因为法制观念相对淡漠,又容易触犯法律;三是缺乏卫生健康知识,易受有毒垃圾伤害,感染疾病、传播疾病。
这些困境严重威胁着拾荒者群体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人权,阻碍他们摆脱贫穷的努力,同时也易激发与城市居民共处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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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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