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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之路:禁行
庞飞虎、陈小军诉一案被驳回
在北京五道口的一家咖啡馆里,法学博士许志永笑了,说他很失望。“虽然在我们预料之中,但还是很失望。”他一边摆弄着自己的茶杯,一边念叨着。
令这位近年来在法学界不断蹿升的年轻人失望的是,他代理并主导的庞飞虎、陈小军诉山西洪洞县公安局不作为并请求国家赔偿一案,9月初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的原因是,这些奴工在被奴役期间未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过案,因此不存在不作为行径。
洪洞县法院驳回了国家赔偿之诉,这让两位代理人许志永和滕彪希望在行政许可法层面探讨黑砖窑事件的企图受到了严重挫折。本来,他们对于此次的介入抱持了一定的期望,然而现实终归让他们冷却下来。4年前,孙志刚案,此二人曾经联手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也间接对该法案的废止起到了作用,但显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整整一个月以前,许志永曾经在相同的地方向笔者表达过不愿介入黑砖窑一案的想法,而那时也正是几位奴工找不到律师为他们代理官司的时候。“寄希望在刑事附带民事这一块得到赔偿的可能性极小,即便判决支持,能否执行也是个问题。”许志永曾经如是说。
他认为陕西人张徐波的案例是前车之鉴。张徐波案发生在几年前,也是被山西黑砖窑奴役并失去双腿,山西当地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其向黑窑主索赔的主张,但至今没能得以执行。“除非是打国家赔偿官司……”他说。
事实说明,国家赔偿这条路也不通。洪洞县法院认为:这些奴工在被限制自由期间未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过案,而行政不作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后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也就是说,报了案不管的才算数,没报案的不算。但显然,窑工们是没有办法在被限制自由的情况下报案的。
之前,在四川省的一个城市里,发生过一起国家赔偿胜诉案,案件是公民报警后,警方迟迟没有行动,造成了损失,事主起诉当地公安机关,后胜诉。许志永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此案之后的一个批复,大体的意思是公安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赔偿。“按照这个批复的精神,洪洞县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也从情理上说不过去。”许志永说。
幸而,对于不予受理,起诉人还可以上诉,在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之后,许志永立即向更高一级人民法院寄出了上诉状。
“但显然,希望非常非常渺茫。”他摊了摊手。
回到西安的兄弟二人,还是没弄明白自己为何又回来了。但他们的命运显然不如电影中的秋菊,在现实中,两个农民的法律尝试就这样搁浅了。
黑砖窑案的主审法官,临汾中院的杨霞认为,为了平息事端,洪洞县政府早已替犯罪分子向奴工们支付了工资,因此奴工们不该再主张,法院也不支持。认为自己受伤需要索赔医药费的奴工,应该先进行司法伤情鉴定予以证明。对于没有受伤的奴工的精神损害索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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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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