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用经适房改造棚户区符合城市发展方向
2009年07月03日 07:49新闻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作者:薛涌(发自美国)

近段时间,北京市最大的棚户区开始拆迁改造。3年内该地区8.5万居民将搬入新居。这一地处门头沟、有“城中村”之称的棚户区占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房屋建筑总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占60%。区域内低矮破旧的平房多年失修,甚至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同时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道路完好率低,居民出行难;水、电等管线老化陈旧,居民吃水难、用电难,成为城市发展的死角。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改造并不是像流行的拆迁那样把原住民迁至偏远的城外,而是参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设计安置用房,并且所有的安置房距离棚户区不会超过1公里,居民基本上步行5分钟就可到达公交或轨道交通站。

治理棚户区是个非常困难的工程。即使是发达国家,这一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北京的这一动作效果如何,自然有待时间检验。不过,这种改造棚户区的原则和方式,则颇有值得肯定之处,同时也说明,经济适用房在现代大都市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棚户区是个历史的问题,也是个世界的问题。人类自有城市开始,就有棚户区。在很多国家,棚户区是贫民的聚居地,环境差,犯罪率高,被视为城市的癌症。同时,棚户区的居民又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在西方的语言中,棚户区有各种叫法,不过在英文中最流行的,一个是slum,一个是ghetto。前者语源不清,但最初有“后巷”之意,指那些被尊贵者所遗弃的地区,如今被用于描述贫民区;后者源于中世纪的欧洲。比如在威尼斯,这个词指倾倒矿渣的地方,也是“异类”犹太人的聚居地。犹太人因为长期受歧视,只能在城市破落之角聚居。后来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犹太人在被关进集中营之前,大多住在ghetto中,致使这一词在西方很风行。在美国,遭受重重歧视的黑人,一度也只能在城市最破落的地方聚居,这些地方也叫ghetto。这两个词反映着西方的棚户区的两大成因:一是城市中长期存在低收入阶层,他们只能选择被“体面”阶层遗弃的地方住,最后形成了贫民区;一是社会偏见用种族、宗教等原因把一些群体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他们因为受到歧视而形成了自己的“贱民区”。

中国社会在文化上相对平等,棚户区的形成主要是经济原因。但是,自古中国也有贱业。比如在旧北京,从事淘粪、拣破烂、娼妓业等人群,也都有自己的聚居处,不为主流社会所容。如今的许多外来农民工,实际上也难在城里找到立足点,最终选择破落的地区而聚居。

城市的现代化,必须对这些棚户区加以改造。否则棚户区所带来的种种社会和经济痼疾难以去除,会形成世代的贫困和社会问题。各国也都试验过各种措施来应对。虽然这些措施根据各国的国情、发展程度而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棚户区的问题不可能靠市场竞争来解决,而必须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来解决。特别是在西欧各国,在用保障性住房消除城市贫困上已经取得了比较可观的效果。

令人遗憾的是,最近反对经济适用房的人抬出一套新理论,说外来农民工受限于户口门槛,难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福利,所以根本不该建设经济适用房。但是,像门头沟棚户区中的居民,许多是世代而居的城市居民。上海过去的棚户区也是很出名的。如果没有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这些人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呢?你能让他们在市场上买房子吗?

一个繁荣健康的社会,没有市场万万不行。但仅有市场也是不行的。市场经济只有配合以健康的社会政策才能有效地运行。在经济适用房问题上,市场原教旨主义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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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涌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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