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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话说被颠倒的“社会责任水平”
2009年10月25日 07:19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社科院于10月18日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09》之后,批评的声音此起彼伏。许多人觉得社科院的研究成果经不起推敲,因而网上的嬉笑怒骂,比剖析和批评言论更常见。

蓝皮书罗列数字不少,评价企业采用了统计计分的办法,但出来的结论却无法让大家信服。据有关报道,蓝皮书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较低,相对来说,中央企业表现更好”,“企业规模越大社会责任指数越高”,一言以蔽之,这个蓝皮书的主题其实就是“谁大谁好”。而特大国企都是经由行政指令组合而成的,如果根据社科院的研究来保障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顺理成章的路数就是多些权力指令,再行扩大组合规模。

且不说社科院自定的“责任管理、市场绩效、社会绩效、环境责任”四项标准界线交叉、内容混淆,也不论其拿88家国企和11家民企、1家外企比社会责任是否合理,这里主要的荒唐之处在于:这些被做一揽子对比的企业,其实根本不可比。

央企、国企由国家给钱、给政策、冲坏账、划市场,这方面民企没法比;国企对“原始股东”没分红一说,它这样的“社会责任”民企没法比;“仔卖爷田心不痛”,什么企业也没法和国企比这个;有些央企自身就有政府身份和行政权,拥有公检法、市场管理等机构乃至武装力量……学者无视这些差别来比较社会责任,这也太掉价了,不仅掉学术的价,也掉了央企的“架”。

有一条不可比的,学者注意到但却曲解了。“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和别人相比,做好事比别人做得多,但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存在着非常落后的问题。”做了好事不留名,甘做无名英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何等了得,但为什么做了好事又不愿声张呢?有环境问题,但或许还有些好事不见得真好,好事掩盖着其他不好的事,做好事张扬了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这就不是掉书袋者可以洞彻的事情了。

谁也没法和央企比后者所具备的社会控制和经济垄断的职能,也无法和它比圈钱聚财的运营手段。大众对央企寄托了过多的“社会责任”,而国民平时经常从央企那里获得不公等负面感受,所以,一说央企的社会责任水平高,很多人都笑了。

围绕社科院社会责任蓝皮书的讨论,应该更深入一步。谁的社会责任水平高?这一问,分为两个问号:其一,在我们社会中,现在谁的社会责任水平高?其二,我们社会中,社会责任水平最高的应该是谁?

国民对国企、对国家担负的责任重,含辛茹苦地养着自己,同时养着国企和政府,这可勉强视为国民的社会责任水平高。之后,解答第二个问号就比较容易了:被人民养的国企和政府,本应是社会责任水平最高的。

一说企业社会责任人们就笑,似乎说谁水平高、水平低都不对劲、不可信。其原因,除了上面说到的诸多小理由之外,还有个大道理在这里:应首先被严格评估的群体并不在被评估的范围——这项缺位,决定了所有关于对某某社会责任的评价全不算数。

理论上社会责任水平应该最高的,并非现实中最高的,或许,在现实中这部分人的社会责任水平还是最低的。社会、经济地位低,无奈社会责任水平高;社会、经济地位高,社会责任水平却比较低——这样整个颠倒,全社会绝无好果子吃。

(作者系资深网络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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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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