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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耕身:请将长假的功利性讨论回归公民权利
2009年03月27日 07:51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杨耕身

针对最近一些地方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争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明确指出,“各地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

此前在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刚刚正式公布被舆论称之为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的五一放假全套方案:5月1日至7日放假,其中1日为国家法定节日,2日、3日为周末,4日、5日与9日、10日对调,6日、7日为带薪年假。广东此举,也引起了其他一些省份的跃跃欲试。然而国办一纸通知,封住了各地欲纷起效仿广东做法的热情。

目前来看,广东的做法只能是“一骑绝尘”,再无跟从。就广东的五一放假安排而言,它出台于国办通知之前,且从表面上看并没有与国办通知明显抵触之处,但其实它仍是一种“变相操作”,因此在国办通知之后如再有地方跟进,就是拿国家制度的严肃性当儿戏了。

广东独享五一长假,其实也是一种尴尬。首先,据说有高达九成的民意期待或赞同恢复五一长假。那么通知之后,广东之外的民意不免嘀咕:同在一个制度及社会框架下,为何广东人可以多一些假日?其次,于广东长假制度的制订者而言,也着实尴尬。长假一言既出,当然不好收回成命。但这种“变相操作”,总有些让人不能心安之处。同时,当全国人民都在上班,而广东一切机关与单位仍沉浸于漫长的假期中时,如何协调一些与全国各地相关日常生产与政府事务,比如全国股民关注的深交所要不要休假等,都将成为一个问题。

舆论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呼吁之声存在也久矣,其势也大矣。并且这种呼声在今年两会期间得到进一步放大,甚至于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刘晓军也表示可以试点恢复五一黄金周。显然,如果一种更权威的说法能够及早出现,广东将免于这种难堪,其他地方也不必跃跃欲试,民意也就少了些空想。

当然,国办通知表明并且维护了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正如国办通知所明言的,“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因为“这一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但这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如何拿严肃的制度来对应“民意”之反复?曾经的民意导致了五一黄金周的废除,但众多最新的网络民调都显示出,几乎与当时废除黄金周同样多的民意,都对恢复长假制度投了赞成票,以至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笑言:“怎么弄得好像全国就我一人反对五一长假?”

必须承认,民意有时尽管像一个悖论,却仍不失为一种真实的表达与诉求。人们因为深感“黄金周”期间“回家出门买车票难,旅行费飞涨,到景点就是看人”等诸多不便,所以希望废除。废除之后,又深感于日常烦累之外多几日休息是那么重要,于是又希望恢复。所以当民意处于反复之时,所昭示的已不仅仅是民意本身的问题,表明如果仅仅是盯着五一长假来讨论假日的问题,已经远远不能解决民意之所期了。

本身存在缺陷的长假制度,只能是跛足而行,也必然导致民意反复。事实证明,仅仅讨论五一长假的存废已经于事无补,更无法满足国人对于合理休闲的追求。我们到了必须真正从国民休闲的制度安排上来审视假日制度的时候了。在此轮恢复五一长假的舆论中,主导者其实是地方政府和旅游部门,包括广东等多省市及国家旅游局在内,都毫不讳言他们对于刺激旅游和消费的期待,恢复五一长假几乎成了政府部门功利化的代名词。如果总是只见“黄金”而未见国民权利,这样的制度安排如何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必须将对假日制度的安排回归到服从于国民休息权上来。

祛除“黄金周”意识,才可能看清其中民意向背,制度优劣。在这方面,我推崇蔡继明教授的说法:“黄金周并非长久之计。当务之急是探讨使节日安排不断完善的途径,特别是积极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使法定假日和企业实行的带薪休假均匀分布,而不是重新挑起黄金周的存废之争。”只有如此,才可能平衡处于反复的民意,制度之严肃性才可能真正确立。

(作者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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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耕身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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