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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为何对公务员涉嫌猥亵事件特别敏感
2008年12月11日 07:14南方网 】 【打印

9日,在全国的许多知名论坛上,同时出现了一个相似标题的帖子:“五旬公务员猥亵小女孩,台州又出了个林嘉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场关于声讨“不良公务员”的口水战硝烟四起。(12月10日《现代快报》)

皮宗其究竟有没有猥亵小女孩,当前尚不明了。但是,无论是此前发生的深圳海事局原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案,还是此次发生的台州市地税局干部皮宗其“非礼”案,包括网民在内的民众都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注,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涉嫌猥亵事件的主角不是公务员,而是普通公民,公众尽管也会谴责,但不会像对公务员涉嫌猥亵事件这样敏感。为什么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第一,公务员顾名思义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因而理应在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方面对其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公众面对诸如公务员涉嫌猥亵事件难以保持平静,更加不愿对当事人予以宽宥。

第二,公务员与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的,而民众赋予公务员与领导干部权力,是为了让其更好地履行服务民众的职责。但是现实生活中确有部分公务员与官员倚仗掌握的权力违背道德要求,乃至违法犯罪。所以,民众对公务员涉嫌猥亵事件非常敏感,更是出于对权力可能发生异化与变质的担忧。

第三,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民众通过法定程序与缴纳税款方式“聘用”的“仆人”,所以全心全意维护民众利益是公务员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在现实当中,却在部分公务员身上发生了“主人”与“公仆”之间的角色错位,出现了少数“公仆”侵损“主人”利益甚至凌驾于民众权利之上的现象,作为“聘请”“公仆”的“主人”们自然非常不满,更担忧这样一种“主仆关系”的颠倒会扩大化,因而民众会对诸如公务员涉嫌猥亵之类“仆人”侵犯“主人”权益现象格外关注。

从以上意义上说,唯有权力能够受到有效约束,民众权利能对公务员权力形成有效制约,民众才能对权力的运行与权力掌握者的行为产生充分的信任,他们对极其偶然才会发生的诸如公务员涉嫌猥亵之类事件才不会表现得极其敏感,而此时的公务员表现也会在更大程度上与民众的期待相一致,吏治状况与官场生态才会更加符合道德规范与法律规定提出的要求。□魏文彪

主人   公务员   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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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文彪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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