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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诗成:农民工纳入失业统计不是终极目的
2008年11月20日 07:40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 【打印

作者:毕诗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向各地发出稳定就业形势的通知,要求劳动力输入省份,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11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农民工长期被排除在失业统计之外的问题,舆论早有诟病。比如此前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是否存在“失业潮”的问题,政府与媒体的认识便迥然相异。政府认为并不严重,因为根据统计,9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30万人,比去年同期还减少了5万。而媒体对此并不认同,他们从大量农民工返乡的迹象中认定,当下失业情况比较严重。细想来,一个根本的分歧点就在于:跟十年前国有企业引发的失业人群不同,这次因为企业倒闭引发的失业问题,大部分是隐性的,对象集中在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身上,干不下去了就换个地方甚至返回乡村,所以很难反映出失业状况的全貌。

这还只是表象,本质上的伤害在于:如果农民工被排除在失业统计之外,他们的失业问题就很难被政府重视起来,因为这不会提升当地的就业率,也就无法表现为政绩。继而,实质上必将形成对农民工权益、处境的漠视,加重城乡权利的二元对立。因此,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人群登记统计,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国际惯例。

必须考虑的是:纳入统计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农民工纳入失业统计从数字上获得了“权益”之后,还必须关注这种“纳入”在实质意义。

2006年前后,山东、海南等地曾有过一波行动,明确表示将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农民工也被纳入就业、失业统计范围。坦率讲,两年试点过去了,并没有获得太多的实质信息———或许,只限于“纳入”罢了。

所以,不能简单的宣扬“纳入统计”就是一种恩惠与进步,还必须考虑“纳入统计”之后干什么的问题。短期来看,是有助于正确面对现实,宏观描述地区性的就业问题,窃以为,更应该站在提升农民享受国民权益的高度,作出一系列的相应努力:

其一是维护失业农民工的相关利益,对于因为企业突然倒闭被迫提前返乡的农民工,过问工资薪水是否落实的问题,将农民工失业保险落到实处,避免“辛辛苦苦大半年,所得仍然被拖欠”的悲惨境遇,“帮助”企业做好“善后”是当务之急;

其二是针对统计数据,在国家投资、资源调拨等方面考虑加大向吸纳社会劳动力领域的倾斜,甚至有必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规定农民工的就业指标,或者对于吸纳农民工较多的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扶持,而不能简单认为这些中小企业活不下去只是市场法则,政府无需作为;

其三是从长远看,必须致力于农民工向城市产业工人的转变,实现“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从观念上认同农民工,在此后劳动保障上强化“产业工人”的概念,彻底转变权利二元的现状。

总之,农民工不被统计进失业率的现状必须改变———不仅是数字上的表层改变,而且是权利上的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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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诗成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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