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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人员“限穿令”为你叫好有点难
2008年10月17日 08:37华商报 】 【打印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出台 《陕西省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守则》,对省内所有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从业条件等作出严格要求。比如:不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乍一看,这“限穿令”比《学生守则》规定得还仔细,操作性也很强。职业着装和仪表,对于当代人来说,是个具有符号意义的标志。从业者通过外在形象与社会产生双向互动,在从业者得到了社会认可的同时,也提升了一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因而,服饰本身具备了超越其物理形式的意蕴。因而,陕西家政服务人员在形象上做文章我投赞成票,说不定也能打造出“川妹子”一样的品牌。当然,仔细看看“职业守则”,恐怕还难以为其叫好。为什么呢?且容我一一道来。

谁见过多少穿着紧身衣裙、浓妆艳抹的家政服务人员?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可这变化也太快了吧,这哪里是家政人员,明显是阔太太嘛!不是惯性思维使然,的确乃眼见为实,从事家政服务人员这一行业的大多是低收入者,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闲钱”愿意花在自己的漂亮而前卫的着装上?另外,现在的家政服务人员雇用渠道并不规范,连那些街角上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都管不过来,谁又来监督其中的家政服务员穿着呢?

有人说,家政服务人员也有美丽的权利。这话对极了。可是,你千万别误以为时尚就是美丽,紧身衣裙、浓妆艳抹就等同于漂亮;否则就犯了逻辑和事实的双重错误。对于家政服务人员,面容、打扮此类外在形象并不是以体力谋生的这一群体的核心竞争资本,我们知道,一个人在找工作时,在无关核心竞争力之外花冤枉钱、做无用功,结果大都不言而喻。在就业难的当下,很多人应该有所体会,应届大学生尤甚。因此,这样的规定更多具有纸面上的意义。

话说回来,“职业守则”中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衣着打扮和行为举止的一系列要求并非无的放矢。但良好的意愿通过强硬的禁令,难免显现出规则制定者高高在上、俯视一切的姿态,而且,这一列举式的排他性规定也存在挂一漏万之嫌,不准穿紧身衣裙,可是穿什么却没有告知,若是揣摩着规则制定者的意图,这似乎又是个天问。其实,即便不出台这类规定,市场也会作出选择,想必请个花枝招展的家政服务员的雇主毕竟不多。善意地看待这一从业群体,这一规定未免多余。

让人担忧的是,此类规定,更多夹杂有某些人骨子里歧视和偏见的成分,因为对女家政服务员的不信任,对于女性身体的过分遐想和干预,这与当今社会某些畸形现象是合拍的——— 从贪官与情妇、家庭破裂与第三者的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中,片面得出了“从女性抓起”的深刻总结,因而出台限制女性着装的措施也并不鲜见。好像很合理,似乎又荒唐,何苦一天天只在争议中延续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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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 鹏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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