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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党校教育和常态国民教育本就该各司其职
2008年10月09日 16:02重庆时报 】 【打印

作者:李记

10月7日,国内著名媒体《财经》杂志报道说“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引起广泛关注。文章称,“多年来关于‘党校文凭’的效力争议有了结论”——“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据了解,全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多达320万。(10月8日《南方日报》)

虽然相关人士均表示,删去原《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语句,不等于否定党校学历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但此举传达出的有意淡化的信号,却十分明显——党校开办的初衷,旨在对干部(虽也针对公众)进行国民学历教育中的理论和专业教育,尤其是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但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教育和培养,较之常态的国民教育序列,在进入门槛、教育过程、文凭取得等方面,都存有显著差异。

这样的差异,决定了党校教育,以及党校学历的认定,带有明显的区别于常态国民教育的特征。党校教育及其党校学历的取得,尽管有着无可辩驳的重要性;在多年来的干部培养过程中,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作为常态国民教育序列外的教育形式,让党校学历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是对现有常态国民教育序列某种程度的反驳不说,由此导致的学历认定、价值认同的模糊与争议,也是其一直以来饱受非议的关键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党校教育回归干部培养角色定位,以区别于常态国民教育,是大势所趋和众望所归——党校教育和常态国民教育,本就应该各司其职。一方面,即便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也不会否定和减弱党校教育培养干部的初衷、效果和目的——作为特定群体的、系统内的教育,党校教育依然可以继续发挥其已有的积极作用,在干部培养上做出应有贡献;另一方面,如此变更,并没有对其他人群,以及现有的常态国民教育序列造成影响。

类比之下不难发现,党校教育主要作为干部群体系统内的教育,带有一定的特定培养、特定教育的特征。这样的类比也许有失全面,但不能否认的是,即便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也不会损害两种教育现有格局,更不会造成它们的冲突与对立。

原因很简单,具体说来,党校教育在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以及提升干部党务和政务的管理才能和素养之外,尽管也包含有常态国民教育中的部分;干部在参加党校教育培养的过程中,也多抱有能力提高的愿望和学历提升的需求,但如此教育过程的进行以及干部们的实际需要,完全可以诉求于常态的国民教育序列来完成——也就是说,党校教育的角色定位,应该聚焦于干部培养;干部们的学历需求,常态国民教育序列完全可以担当重任——对教育形式而言,是各司其职;对受教育群体而言,是各取所需。

此外,将党校教育回归于干部培养的角色定位,还有利于党校教育自身质量、目的、效果等综合品质和质量的进一步细化与提升。在角色定位明晰后,党校教育可以更完备地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不同于常态国民教育序列的一套质量检测、学历认定标准和体系。而且,两种教育的进行,各司其职,完全可以同时进行;再进行一定程度的兼容和互补,它们必能共同为国民教育、干部培养做出属于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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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记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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