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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问责制不妨拿谢亚龙作“标杆”
2008年09月11日 09:43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打印

谢亚龙将于近日前往国家行政学院学习3个月,可以把谢亚龙的这次学习看做是一种变相的下课。

谢亚龙当真下课了吗?有意思的是,他是去上课了!

国奥、国足连战连败,输球又输人;对内,联赛经营惨淡,观众廖廖……无疑,这一切都与足协的管理者有关系。

然而更应该下课的谢亚龙却在这个时候跑去上课了。

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显然,谢亚龙是公务员中的一名。而根据《公务员法》问责制的相关规定,谢亚龙就必须得为自己所犯的管理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更应该下课才对啊!

作为《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相关法规正在起草之中,有望在年内出台。现在到年底还有3个月,那时候恰好也是谢亚龙上课结束。既然如此,笔者倒是建议相关部门不妨拾遗补阙,给谢亚龙做一个鉴定——究竟是该下课还是该上课,都得通过公务员问责制的考验再做决定,由此成为一个问责的样本或是标杆,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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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建锋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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