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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案的三个可资议论的话题
2008年07月25日 14:20东方网 】 【打印

最近,围绕杨佳暴力袭击上海警察、造成6死4伤惨案的新闻,又有了新的可资议论的话题。

话题之一是六位被袭牺牲的上海警察的追悼会,气氛悲痛而又惨烈,家属们悲痛欲绝的凄惨、同事们追念战友的唏嘘,让人们深深地为这些为了和谐稳定贡献年华、无辜失去生命的好人感到惋惜。六位牺牲者在平时生活中是守公德、讲真诚、行谦和、乐助人的典范,这些父亲的好儿子、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亲,要好过所谓的“好人”几百倍,真不知那些把杨佳吹捧成“好人”的写手,面对无辜的牺牲者是否会感到羞愧?对杨“好人”过去的“好人好事”如此浓抹重彩、大鸣大放,是否过于偏执?六位无辜牺牲的生命,难道不值得我们悼念?难道突遭晴天霹雳的六个家庭,不值得我们同情?

话题之二是律师问题。网上有观点称,杨佳亲自签名表示同意聘请的两位上海律师之一,因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警方属同一“老板”,其身份的独立公正性不能被“公众”信任。杨佳及杨母并未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赴沪“无功而返”,竟然被认为是“杨佳律师悬疑不利于公正审判”。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的律师,自然不能自说自话地要求会面。退一步说,假如检察院方面同意这种见面,倒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律师也不能例外,因此,“无功而返”显示出北京两位律师对法律的尊重,建议予以表扬。至于杨佳自己聘请的两位上海律师,其身份的独立公证性勿容质疑,即便是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并没有法律规定他不能接受杨佳的聘请担任其辩护律师,退一万步说,假如杨佳聘请的是其他的中国律师,难道这位中国律师就不属于国务院所属的司法部管理,与上海市政府、闸北区政府就不属于同一“老板”了?显然,所谓质疑观点带有偏执,不能成立。假如一件发生在中国的刑事案件涉及外籍犯罪嫌疑人,是否还要回到清朝的“治外法权”时代,交给洋人领事来审判呢?

话题之三是公正问题,网上有观点“质疑”本地审判,称要“异地审判”才显公正。持这种观点的估计不是法盲,就是纯粹在网上发泄。犯罪嫌疑人在闸北犯罪,事实清楚,按照法律,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审判,并不需要进行异地审判,而且异地审判是由上级法院指定的,并非由当事人指定。眼看“异地牌”无法可依、不灵光了,于是又甩出“直播牌”,要求“直播”庭审,当面“监看”。说老实话,我真怀疑这些网上“直播派”的动机,他们真的是要把杨佳杀人案当成了一出娱乐自己的肥皂剧了,不惜接二连三地拿袭警案寻开心找乐子,根本没有对那些生命的尊重,包括对杨佳这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的尊重,如此看来,杨佳倒真的要当心被这些人娱乐至死了!

其实,袭警案留给我们需要思考的,并不是那些不值一驳的“质疑”,而应该是全社会如何去化解、平息、“和谐”在整个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脚步中隐藏着的危险因素(包括人的心理疾病等问题),需要帮助像杨佳那样的自尊中包含自卑、为小事纠缠不休、不体谅别人的偏执人格的人群。正像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杨佳和人发生争执是必然的,这是由其人格决定的,但是杨佳杀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杀人。亲爱的网友,如果你是那个在杨佳身边提醒他、关心他、棒喝他的人,该多好啊?

好人   袭警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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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斌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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