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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央企高管是规范高薪的契机
2008年07月09日 08:17重庆时报 】 【打印

200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6名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今年首次为5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开招聘2名总经理,这是中央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和突破。(7月8日新华社)

关于央企的新闻还有一条。据7月8日的《新华日报》披露,为加强央企收入分配管理调控,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国资委启动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

把两则新闻并列比较不难看出,央企高管公开招聘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在于央企的地位和资源优势,还在于其超越常规的薪酬标准。如今,国资委既然有意改革央企薪酬预算管理,那么,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不妨以公开招聘16名央企高管为契机,公开他们就任后的薪酬预算标准以及评估体系,并进行社会听证、接受公众监督,进而更好地解决国企高管的薪酬问题。

如此提议是有法可依的。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招聘信息必须标明薪酬,禁止写“月薪面议”。但是,我找遍了国资委招聘央企高管的所有公告文字,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薪酬标准的叙述。难道央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就只能是一个秘密,永远不能在网上和公众面前“晒一晒”吗?

我们紧盯央企高管的薪酬不放,并不意味着反对央企高管拿高薪,而是想借此监督央企高管的薪酬预算机制是否符合发展战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国有企业的高管,他们的薪酬应该主要包括“基薪+绩效年薪”,他们拿高薪的前提是绩效特别好。但目前央企老总的薪酬情况基本是缺乏规则的。有的企业连年亏算,高管的收入仍高达百万甚至千万。如此这般,何以维护社会正义?

如今,国资委启动了央企工资总额预算改革,随之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央企高管。我认为,这是一个规范央企薪酬、维护薪酬公平的契机。因此,相关部委应在适当的时候,公开这16名央企高管的薪酬预算标准并集中民间智慧,使央企薪酬制度更加规范合理。如此,还可促使国企高管的选拔和任用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河南 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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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克军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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