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祝颐
最近两个月来,浙江省绍兴县教育局连续推出的两个政策,在当地引起一片哗然。第一个政策称,绍兴县今年招聘的教师,如果在规定地方买了商品房,在试用期满后可以转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第二个政策称,为发挥教育在繁荣柯桥新县城中的作用,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在柯桥买房子,其子女参加中考就可加10分。(6月13日《钱江晚报》)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力,公众购房理念逐步趋向成熟,房价也出现了下降迹象。在楼市经受“拐点”考验的语境下,教育部门与开发商联姻,推出试用期教师买房转正,家长买房学生中考加10分的政策,的确吸引了不少公众眼球,特别是对那些正处在试用期的教师与孩子面临中考的家庭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教育归教育,买房归买房,怎能利用转正与加分的筹码,为开发商充当“马前卒”呢?
众所周知,招聘教师是否应该转正,应该由教师工作能力决定,与买房无关。对于有购房能力与购房需求的招聘教师来说,买房或许问题不大。对于无力购房或者不愿购房的教师来说,为了转正,他们是该负债买房,还是该告别心仪的教师职业呢?
至于家长买房,孩子中考加分,更是违背了社会公平。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的语境下,中考本身就是一场十分残酷的竞争,普通百姓一直对教育公平充满期待。买房家庭的孩子升学享受加分特权,难道不买房家庭的孩子就不加分?在笔者看来,教育部门拿加分的筹码诱导公众买房,就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之外,是对公共资源的蚕食,这会损害教育公平。
换个角度说,面对房价松动、楼市低迷的事实,教育部门与开发商联姻,借转正、加分特权待遇,培植公众买房信心,未必管用。如果不是购房需求迫切,又有多少人去投资楼市呢?再说,公众选择买房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子女教育无疑是大事,但是关系子女教育成败的核心问题应该是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理念的创新,子女拥有真才实学,这显然不是仅靠某些升学特权就能实现的。
对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引起反思,检视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干预。
(作者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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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祝颐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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