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注册] [登录]
凤凰资讯 > 评论 > 正文
贫民区:城市必须为农民工的权利托底
2008年04月15日 18:05中国网 】 【打印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昨日上午,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并与现场数百名读者进行了交流。(《南方都市报》4月14日)

这个建议从总体而言,是非常有建设性的,城市的农民工也是城市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存在为城市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我们的农民工往往住的是工棚、简陋宿舍,夫妻团聚过性生活,不得不破费住宾馆,甚至是在公园里偷偷摸摸地解决,他们不应该是城市的"弃儿",有关部门应该着力解决他们的福利问题,保障他们的生活,而开辟一块专用土地,让他们能在这里安居乐业,正是保障农民工权利的重要举措,给农民工一种归属感,这实际上对城市的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需要强调一点的,给农民工开出一片专用土地,并不是画地为牢地歧视他们,更不是规定他们只能在这一块专用土地上活动,而剥夺了他们在城市自由居住的权利,一些网友之所以抨击秦教授的建议,正是错误理解了农民工专用土地的真实含义,其实,秦教授的建议就如同一些城市的"工人俱乐部"一般,并不是说工人除了"工人俱乐部"外,不能去其它娱乐场所。这个建议的实质是在农民工可以在城市自由居住的前提下,给他们一块专用的更能保障他们权益的土地。

为农民工开辟这样一块专用土地,或许会让一些城里人心里酸溜溜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会认为,连我们这些城里的人都没有专用土地,却要给农民工以专用土地,似乎有些不公平,实际上,这种观点还是建立在城市人身份优越性以及肯定"户口壁垒"的基础上的,从国际惯例来看,外来工如果在一个城市长期工作(比如五年左右),是应该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从这个角度看,城市居民不应该有这种"失落感"或"不公平感"。实际,秦教授的建议是对现有城市住房政策的一种补充,城市的原有弱势群体,已经被各种福利房覆盖进去了,虽然由于供小于求的关系,一些城市原有弱势群体还不能享受到这种好处,但这种权利已经得到了政策上的保障,而农民工在这方面的权利是极其微弱的,这块权利的真空地带长期下去,是会影响城市发展的,城市是需要考虑这个巨大群体的待遇福利等问题了。

当然,专用土地也要考虑到农民工的生活成本问题,如果远离市区以及工作地,出行不方便,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活成本过高,这将会大大削弱该建议的作用。另外,对于秦教授的建议,在一些细节部分是可以微调的,比如"贫民区"的名称,确实有可能会让一些农民工感到别扭甚至产生耻辱感,但这个名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建议所涉及到的农民工的市民待遇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完全可以改成如"大学城"一般的"农民工城"或其它不凸显职业身份的叫法(如:向阳新村),或许会更能让农民工们接受。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欧木华   编辑: 彭远文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奥运火炬传递
最热视频传奇娱乐VIP
更多牛视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