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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醉死官员记功是行政乱作为
2008年03月12日 11:24西部商报 】 【打印

2月27日凌晨,河南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世忠去世,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而群众的爆料犹如一声霹雳:郭世忠是在2月26日晚上应酬饮酒过度死亡的!

据媒体对郭世忠死因调查,无论是在参与抢救郭的医院,还是作为接诊现场的酒店,诸多的人证、物证都雄辩地证明,群众的爆料不是空穴来风,那位郭主任的确是在当晚的应酬中,不胜酒力死亡。这事实浮出水面,将对死者褒奖有加的有关部门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原来郭主任的非正常死亡,并不是有关部门公之于众的那样是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而殉职;县上有关部门,因在公众面前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而公信受损,难以自圆其说。

可以推测的是,新县有关部门想方设法为郭主任虚拟一个无尚光荣的死亡理由,是本着一厢情愿的良好初衷,那就是本着对郭世忠平时工作表现的某种评价,企图为其出人意料的非正常死因人为地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以文过饰非的托辞或溢美之辞,来表达作为领导的哀痛之情。但是,正所谓欲盖弥彰,有关部门却完全忽略了这样做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求真务实的基本理念。更为荒谬之处在于,有关部门完全低估了公众对事实真相的识别能力,忘记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屡试不爽的真理。率性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其个人三等功之类的荣耀,与郭世忠饮酒过度而亡的事实相比照,显露出极其荒诞的闹剧效应。假作真时真亦假,新县有关部门这种瞒天过海式的做法,将人民授予的公权力随意把玩,有滥权之嫌,显而易见的恶果有二,既在致力于责任政府的构建层面折损了政府的公信力,又传播了弄虚作假的恶劣社会效应,属于行政乱作为。

新县属信阳市所管辖,信阳去年出台了公务人员中午不准喝酒的“禁酒令”,此项举措的成败得失一直是舆论关注与探讨的热点。虽然从“禁酒令”的基本规范看来,郭主任的夜间饮酒超越公务人员中午不准喝酒的规定之外,但是可以推断的是,在推行禁酒规定长达一年的信阳,在已有269名公职人员因违反禁酒令受到处理的严厉惩戒的力度面前,在禁酒令实行半年就节省了4300万元酒钱的效果面前,却发生了当地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暴饮致死的事件,这说明什么呢?难道经过长达一年之久、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来实施的禁酒令,还不足以使政府一个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他人宴请时有所自律,对饮酒这一敏感事物有所忌惮与克制?出现这种情形,要么折射出这个负责人在遵纪守法、品德自律方面并非像其后追加的荣誉那样尽善尽美,要么表明有关方面在遏制大吃大喝歪风、整顿吏治方面还任重而道远,需以更加有力的手段推进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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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正洲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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