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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缺宪法常识 而是权力太好使了
2008年01月14日 09:50南方网 】 【打印

批评与回应

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在《媒体可以“诽谤”官员吗》一文中,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这一角度,对一连串的“诽谤”官员案进行了评论,直击其中的荒谬之处。“从各地仍然频发的‘诽谤案’来看,各地政府官员似乎还没有理解宪法所表达的常识。”“在经历这么多‘诽谤’事件之后,我们希望全国各地上上下下的官员都能形成一种宪法常识:除非是显然的明知故犯,公民和媒体在法律上是不可能‘诽谤’官员的。”

对此,我担心张教授的殷殷寄语和良苦用心,恐怕要遭遇“言者谆谆,听者藐藐”之尴尬。几近莫须有的“诽谤”官员案之所以频频发生,以至荒谬绝伦的地步,其根本原因不是官员没有宪法常识,而是权力之棒太好使了。

倘若说这些县委书记、县长等官员们,都是胸无点墨、不懂法律的“草包”、“土包子”,打死我我也不信。不管是公务员考试,还是公务员中的普法学习,宪法都是必学内容,况且,他们还受党“教育”多年呢。说他们没有宪法常识、不懂法律,就像贪官都说自己不懂法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窃以为,权力的恶性膨胀,权力“通吃一切”的现实示范,才是官员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纷纷炮制“现代文字狱”的根源所在。不受制约的权力才是罪恶之源。君不见,有些地方党政权力几乎可肆无忌惮地干预司法,连杀人案也可在权力主导下“先定后审”,何况区区“诽谤官员案”!又比如,执掌权柄者,社保基金也好,财政公帑也好,只要他需要,似乎都成了他的私房钱,爱批给谁就批给谁,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还有什么官员任命、批地卖地等,还不都是“一把手”拍板吗?甚至,权力可以令无辜公民蒙冤入狱,这样的例子少吗……张狂的权力“通吃一切”,如水银泻地,无所不在。在这样的权力裹挟、威胁下,给你安一个“诽谤罪”岂非轻而易举、小菜一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如此张狂,又是有其制度和现实的内在因素的。面对“一把手”变成“一霸手”这一现象,我们一方面说要制约、监督一把手,但与此同时却又在不断地实行“集权”,不断地强化“一把手”权威。这样的权力配置,岂不是与制约权力背道而驰么?当权力越来越集中,权力越来越大,但监督、制约的制度却不能同时跟进,以致使权力畅行无阻的时候,掌管权柄者一旦私欲膨胀、恶念滋生,权力岂有不被滥用之理!

对此,最关键的不是给官员上宪法常识课,而是限制其手中的权力,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使之不能乱咬一通!□默客

文本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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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默客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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