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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底线公平化解物价焦虑
2007年11月27日 08:57瞭望 】 【打印

对在物价上涨中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倾斜保护,切实落实有关政策性补贴

重庆“家乐福”超市11月10日进行十周年店庆促销活动,原价54.4元/桶的5升装菜籽油降价优惠为39.9元/桶,吸引大批城市低收入群体涌入超市抢购,由于人多拥挤发生踩踏安全事故

,造成3人死亡、31人住院治疗。   其中绝大多数是下岗或退休工人、低保户和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

事情虽然过去半个月了,但其中一些值得警醒之处,不可不察。为了节省10多元钱,一些人甚至凌晨4点就赶到这家超市,在初冬的寒夜中排队;为了抢购一桶打折的菜油,3名生活困苦的市民搭上了性命。这样一个看似不可思议的偶发事件的背后,却折射出在物价高涨的背景下,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涨价的恐惧与焦虑之深。

已作出一系列“民生承诺”的各级政府,当全力搞好物价调控,勿使通货膨胀成为公众预期,更要防止这种预期扩散为社会普遍心态而带来社会震荡;同时,应当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对在物价上涨中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倾斜保护,切实落实有关政策性补贴。

今年以来,物价上涨较快,特别是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上涨势头较猛。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10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4%,食品类涨幅最高。这一轮物价上涨的特点是生活必需品涨幅过快,直接导致城市困难家庭生活水平下降。粮、油、肉等食品都是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支出项目,些许的涨价,都会令他们感到“切肤之痛”。重庆统计部门近日的抽样调查也表明,有95.1%的低收入群体认为物价上涨对其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普遍反映“吃不起肉”。

与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形成反差的是,汽车、电器等高档消费品近年来降价的多,而且降价幅度很大。综观之,涨价幅度大的是低收入群体支出比重高的商品,而降价幅度大的却是这一群体支出比重低的商品。因此,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一方面要承受食品涨价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较少或难以享受到高档消费品降价带来的好处。一桶食用油涨价10多元,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有可能成为压低他们生活水准的“一根稻草”。

从社会心理的层面来看,这家超市踩踏事故折射出物价上涨不仅是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给他们心理造成不小的压力,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焦虑与担忧。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可能就惶恐不安。同时,由于低收入群体居住较为集中,具有相似的社会背景与生活状态,这种对物价上涨的焦虑很容易互相“传播”与“感染”,形成“集体性焦虑”。像11月10日到“家乐福”疯狂抢购打折油就是这种集体无意识行为的极端表现。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政治承诺”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既有现实价值,也充满了深远的历史意义,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同与支持。但是,民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的焦虑与恐慌说明,他们对未来的生活信心不足,他们得到的实惠与承诺尚有差距。重庆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也表明,有70.9%的低收入人群仍把改善生活的信心建立在政府帮助上,但当其现实生活压力加大时,也很容易对政府公开的“政治承诺”产生怀疑,进而对社会表现出不满。胡锦涛总书记11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看望困难群众时说,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决定连续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明年1月1号开始实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中央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最低标准保障、最低限度保护等确立底线公平的制度;对低收入群体加强心理安抚工作,以预防和消除不稳定情绪;为低收入人群搞好职业培训和提供就业创造条件,并积极为劳动者自主创新、自谋职业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条件。只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社会保障,才会真正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黄豁张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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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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