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退伍军人安置政策问答集锦
2009年11月27日 17:10解放军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临近老兵退伍,许多战友给编辑部来信,询问有关安置、优抚方面的问题。由于身处基层,这些战友平时对相关政策了解得比较有限。我们知道,安置、优抚问题事关战友的切身利益,因此特选出部分有代表性的提问,联系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李云鹏、闫彩霞同志予以解答。

希望我们刊登的内容能给即将退伍的战友带来帮助。——编者

1、65735部队上等兵张金宝:今年,在士兵退伍安置方面,国家有没有出台新的政策?

答:今年,国家在退役士兵安置方面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安置工作的主要法规政策依然是《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年度退伍通知的有关精神。

2、65735部队一级士官李政:在基层部队,我们对退伍安置的信息了解得很少。请问,义务兵、初级士官和三级以上士官在安置方面有什么不同?三级以上的农村籍士官也可以安置工作吗?如何安置?

答:按现行政策规定,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可选择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也可选择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后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自谋职业。对转业士官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地方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着鼓励先进、积极稳妥的原则,予以重点安置。

3、65537部队二级士官郑利刚:请问城镇退役士兵是否都能安排工作?一般会安置到什么单位?

答:对于城镇退役士兵,主要采取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安置。对于安排工作的,当地政府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年退役士兵数量、用工单位经济效益、职工人数和用工需求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用工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

4、96315部队二级士官姚力:请问是不是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都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继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等有关文件,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回乡的农村退役士兵,主要是引导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5、65535部队三级士官丛培峰:前不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改革的决定,让我们农村籍士兵很受鼓舞。请问,农村籍士兵在退伍安置方面有什么优待?如果农村籍士兵退伍后想到城市找工作,能否享受优待?

答: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士兵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退役后一般回农村;对于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服现役满10年做转业安置的,可选择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也可选择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后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自谋职业。

6、65545部队一级士官林伟峰:曾在部队立功受奖的战士,在退役后能在哪些方面享受优待?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在这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农村义务兵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以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一期、二期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以做转业安置;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时,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享受加分优惠。此外,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给予不同的优待,有的在档案考核时,根据立功受奖情况区别对待,有的在计算自谋职业补助金时也高于一般退役士兵。

7、武警水电十一支队三级士官李建勇:我是四川安岳籍战士,我结婚不到两年,家属是内江市户口,请问我退伍后能不能在内江安置?户口能否迁入内江?

答:《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可以易地安置。

8、武警水电十一支队二级士官黎兵:请问我们退伍回地方后,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在部队的养老保险能否算入地方的养老保险年限?我该去哪里办理?

答:退出现役士兵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在城镇安置就业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在城镇安置就业后,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9、96315部队上等兵宫卓:请问大学生士兵在退伍安置方面有什么优待?如果有的战友入伍前有工作,退役后是否可以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是否算工龄?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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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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