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生活费管理规范化 士官退伍费达10多万
2009年12月14日 15:01解放军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今年6月初,北京军区总医院文职人员王慧、王媛媛碰上“想都没想过”的喜事——两人同时被批准享受2009年度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类岗位津贴,这在北京军区尚属首次。消息传开,广大文职人员深受激励。

从2007年7月1日起,排职、连职军官岗位津贴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40%和150%;从2007年7月1日起,建立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制度,对享受对象和津贴标准作了明确。

生活费开支不再是“唐僧肉”,也不再“张冠李戴”,待遇水平的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跟进,给广大官兵带来了实惠。《2008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曾对此录以备忘:较大幅度提高飞行、航海、航天等专业岗位津贴标准,调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和士兵职务津贴标准。

回顾我军生活费规范化管理的历程,从试点、推广到拓展分三步跨越,顶层设计依次铺开,使改革创新有章可循,扎实有效——

1996年11月,全军工薪处长会议首次提出生活费规范化管理的理念,并形成规范化管理是解决生活费管理失范可靠保证的共识;2001年11月,全军生活费管理评审会议对89起违规问题进行“曝光”,扩大供应范围、执行标准不严等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纠正;2003年12月,全军生活费管理评审会议组织观摩不同类型团以上单位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情况。

总部注重及时把经验固化,1998年3月制订出台《全军旅团部队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8月又制订出台《军队师以上单位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作为生活费管理“基本法”的建立,标志着全军生活费规范化管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在全军生活费规范化管理评审暨规范化管理10年总结表彰会上,代表们围绕进一步加强生活费规范化管理积极献策:将两个《暂行办法》合为一个的条件已经具备;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用手段配合制度,切实提高管理实效;创新管理办法,推行军人保障卡,用卡管控实力,凭卡供应经费……

总后财务部部长孙黄田表示,下一步深化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改革任重道远,各级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改进手段、建强队伍,走出一条“依法保障、标准供应、规范管理”的新路子。(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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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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