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国土一半未勘查 150万平方公里存争议
2009年03月17日 15:42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按自然延伸原则提出大陆架要求,必须找到大陆边缘,包括大陆坡坡脚转折点、大陆坡坡底区域、2500米等深线、1%深积岩厚度等,至少需要5种证据:单波束回声测深数据、多波束回声测深数据、测深倾扫声纳测量数据、相干侧扫声纳测量数据和地震反射得出的测深数据。中国在这方面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勘查

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在掌握充分勘探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只能沦为空谈

《瞭望东方周刊》5月27日发表的《不认可人造的"冲之鸟"》一文,在日本引起了很大反映。日本众议院国土交通委员会次日决定,将对"冲之鸟"进行视察,以确认其是"鸟"不是"岩",并对此进行呼吁与宣传。此次争端尚未尘埃落定,日本媒体对中国东海"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又大肆渲染起来。《读卖新闻》6月9日发表社论称,中国在两国海岸中间分界线不足5公里的地方建造"春晓"油气田,鉴于此处天然气和石油等资源横跨"中间线",要求中国根据各方海底能源蕴藏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日本"中间线"原则靠不住

事实上,日方所谓"中间线"是其单方主张的,而且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作为日方主张的领海基点,因此该段"中间线"本身的法理依据就先天不足。

至于"合理分配",日方更是底气不足。油气田的数据资料原本可以作为最好的凭据,但日方两手空空,于是政府部门之间展开了"蛋生鸡,鸡生蛋"的争吵:外务省责备资源能源厅对未对相关区域进行勘察,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与中国交涉;资源能源厅则反驳,之所以没法试采,是因为外务省未规定中日海洋边界。"春晓"风波是中日关于东海大陆架划界和资源开发等重大海洋权益之争的一个侧影。中国坚持以自然延伸原则规定大陆架界限,与日方坚持的中间线标准相去甚远。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2500米海洋深度是切分大陆架的标准,位于东海的冲绳海槽深度以达2940米,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陆架和琉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朴椿浩教授指出:"日本关于不考虑冲绳海槽,应用中间线原则,从而产生日本对东海较大范围的海底区域的主权的法律依据,看来是令人怀疑的。"美国的戈尔迪教授也指出,冲绳海槽分割了日本诸岛与东大陆架。中国科学家经过勘测证明,冲绳海槽是中日之间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冲绳海槽以西的东海大陆架,在地质构造、地貌性质、沉积物属性和古地理特征上和中国大陆连为一体,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部分。

中国勘查海洋国土始于1958年

现代海洋法和海洋事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经常将法律之争与地质地貌精密联系在一起,因为海洋勘探资料已成为主张国家海洋权益、进行海洋划界的基础。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在掌握充分勘探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只能沦为空谈。早在1958年,中国就开始了海洋综合普查性质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此后,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大陆架及邻近海域勘查、沉积地貌调查、海洋地质综合调查等调查,以及综合科学考察等海洋油气资源调查与评价。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还开展了大陆架及邻近海域勘查与资源评价、油气资源调查以及其他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为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保护海洋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证,对以后的海洋边界谈判、维护中国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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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继陆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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