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交机密:苏联帮中国造1951年水平的原子弹
2008年12月25日 15:04新闻午报 】 【打印

2008年11月12日,外交部正式宣布:1961年到1965年的档案,经解密后正式向国内外开放。本次开放档案共41097件,内容丰富珍贵,包含了外交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指示、报告、谈话记录、来往电报,以及召回类的外交文件。这是2004年以来外交部公开解密的第三批档案。那些有关战争与和平、发展,世界与民族、国家的较量,都已不再是“国家机密”。

成功爆炸“两弹”,毛泽东:“应该给赫鲁晓夫发一个一吨重的大勋章”

外交部刚刚解密的档案,“中苏关系”是解密的“重头戏”,譬如,档案中一份原本属于“绝密级”的《中苏两党会谈记录》(1963年7月),就有整整600页。

毛泽东“铁了心”想要自己的核武器

1954年10月,赫鲁晓夫亲率庞大的苏联代表团,参加了中国国庆五周年庆典。10月3日,两国领导人在中南海会谈。会谈中,毛泽东第一次正式向苏共领导人提出:希望苏联人帮助中国搞核武器。

但赫鲁晓夫婉言拒绝,他说: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的大家庭,有我们的核保护伞就行了。搞这个东西浪费钱,中国同志就不必搞了。

毛泽东仍然是“铁了心”想要获得核武器。在中方的恳请下,1957年,赫鲁晓夫决定:“要慎重地将苏联的核武器技术秘密传给中国。”

1957年12月28日,中苏两国签署了互派专家的书面协定。中国方面为了欢迎包括核技术专家在内的所有苏联专家,做到了仁至义尽。外交部解密档案显示,依据上述《协定》,聘请了苏联专家的中方单位,应按专家不同级别,向苏联派出专家的相关单位,支付每人每月900-2400卢布薪金(指旧卢布,不直接交付给专家本人)。

苏联专家抵达中国后,中方还免费提供带有家具、取暖和照明设备的单独住宅,给予医药援助,在必要时给予译员和办公用的交通工具(轿车)。当苏联专家患病时,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内,中方不得停止支付工资等。

苏联帮中国研制“1951年水平的原子弹”

依据俄档案披露,苏联核专家被派往中国后,主要负责“指导中国开发原子弹”,他们的一切活动,“都是经由苏共中央委员会批准的”。也就是说,赫鲁晓夫是点了头的。苏联专家的“传授”,也是全面的,“是按照时间表一步一步展开的”。

解密的苏联文档还显示:苏联除了在原子弹的研制技术上对中国进行指导外,还在核工业的基础设施方面向中国提供了物质援助。甚至明确表示:要帮助中国制造出苏联1951年水平的原子弹。

苏联原子弹之父库尔恰托夫的高级助理欧罗比耶夫,从1957年到1959年一直在中国。他的回忆文章说:“苏联最高领导人决定向中国传授原子弹技术后,北京很快建立起一个原子弹研发中心,相当多的苏联专家都到过那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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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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