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权威解读女兵征集改革:形象气质如何打分
2009年11月07日 13:3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1日,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女民兵方队通过天安门广场。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摄

据国防部网站报道:10月11日,解放军报刊登《今冬起女兵征集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消息后,许多适龄女青年和她们的家长纷纷致电本报,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为此,解放军报记者专程走访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调整征集对象范围 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

问:这次改革调整了征集对象和范围,能不能谈谈具体情况?

答:改革后,女兵征集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规定有些变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仍按有关和规定执行。

问:国庆60周年阅兵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其中三军女兵方队精彩亮相,更是格外引人瞩目,预计也必将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的新一轮热潮。具体组织实施方面,有什么新规定?

答:冬季征兵开始报名前至少提前一周发布女兵征集公告,重点说明女兵征集条件、程序方法,明确报名时限、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征集公告要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张贴。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征集公告直接报名应征。

提高女兵征集质量 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问:随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增加,在学历认定上怎样办理?另外,不同层次的高校是否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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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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