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产品、动产等可作为贷款抵押品
2008年10月23日 18:16中国网 】 【打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中国网 赵娜

国新办于2008年10月22日下午举行新闻背景吹风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开放有关情况 ,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路透社记者问,您刚才说到了,您认为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不能用作抵押品,那您认为哪些其他的东西可以作为抵押品呢?

陈锡文回答说,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不能用作抵押品。除此之外,实际上农村比较普遍可以采用抵押、质押的物品还有不少,比如说如果我和一个龙头企业之间签订订单,今年的产量都给他,这个订单就可以作为抵押。如果有商家到你这里来,看到今年的柑橘或者苹果不错,买家基本上都要了,这个产品也可以作为抵押。除此之外,很多农民家庭还有一些动产,包括机动车,包括一些机器设备,也可以用于抵押。我的意思是说,刚才讲到了,不允许农民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产去抵押,其实是考虑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农村很不完善的情况下,一定要避免出现由于抵押导致的又失去土地、又失业还失去住房的人群的产生,这对社会稳定是不利的。我想,银行部门只要开动脑筋,一定会想出很多办法,不用房产和土地去抵押,也能找出很多担保物。

顺便说一句,美国的农业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农民的抵押贷款,现在政策上有一些改变,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农民就是通过产品的抵押来获得贷款的,这起了很大的作用,并不要求农民把土地和房子去抵押。(范筱)

农业   动产   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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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筱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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