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土地流转:对农民具有类似社保作用
2008年10月10日 05:01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给农民带来更多收益。

昨天,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农村改革发展是会议重要议题之一。

9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专程前往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在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胡锦涛说:“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胡锦涛的讲话体现了中央推进农村改革的坚定决心。为此,本报专门邀请了农村问题权威专家,对讲话进行全面解读。

文/本报驻京记者柳建云

专家简介

曾业松:中央党校教授,20多年来潜心探讨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为中央决策提供了许多重要信息和参考建议。

牛凤瑞: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发表《中国三农问题求解与城市化》等论文10篇。

解读一

各种流转模式都可探索尝试

牛凤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上对农民具有类似社保的作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客观上会伴随城市化工业化进程需要,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将向城市非农领域转移,城市往往难以很好地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保问题,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将同样履行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

总书记提出了允许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各地都有了一些尝试。当前,广东省正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流转。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更是提出了土地向优势产业流转,农民以地为股,经集体转让获稳定租赁收益。重庆、成都在城乡统筹时,采取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农业用地集中到龙头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手中,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农业用地改为城市用地,对征地动迁的农民采取现金补偿+股份补偿的方式;集中配置宅基地等非农用地资源,把更多的非农用地释放出来。

各地都有不同的情况,只要不改变农地根本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各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模式都可以探索尝试。

曾业松:值得提醒的是,有个别地方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这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应当重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性质,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不改变土地所有性质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是为了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相关报道:

民主试验风起云涌 中国农村改革30年得失启迪未来

允许农民土地流转 中央领导摸底地方农村改革

党国英:要素市场改革应是农村改革的方向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日召开 农村金融改革将有突破

<< 前一页12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柳建云   编辑: 汪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新闻图片花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