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媒体看农村改革:改善大陆农村经济的良药
2008年10月20日 22:17中国新闻网 】 【打印

资料图:中国官方媒体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中新社发 张庆民 摄

中新网10月20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0日出版的台湾、香港各大平面媒体纷纷从不同角度给予解读。

台湾《联合报》发文《大陆农地经营权 允许买卖》指出,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决定》作为下阶段大陆农村改革的纲领和目标,以“新土改政策”为重点的大陆农村改革,受到大陆各界关注。中共中央此番把“新土改”视为改善大陆农村经济的良药,力排众议地推出。该方案除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允许农民参与开发集体土地,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中共19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次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被喻为“新土改”的文件,预期将成为中共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进一步发展内需的纲领性文件。农村劳动力过剩、平均生产力太低,一直是大陆“三农”问题的重要症结,“新土改”文件开宗明义的目的,即在发展“规模经济”,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即为此而来。

该报道指出,针对外间的一些担心,《决定》采取多种预防措施,包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

香港《文汇报》则重点摘录出《决定》的几种流转形式,这份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报道并指出,政情专家认为,这是中央首次对各地探索尝试各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模式进行总结和肯定,文件总结出的5种流转形式,不仅为下一步农村土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亦提供了可供遵循的方式方法。

香港《大公报》发文《土地新政: 自由流转 从严征用》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农村改革纲领19日公布。作为农村改革最关键的一环,土地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家将放宽农民对土地的控制权,赋予农民更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自由流转土地经营权。同时改革征地制度,严格控制政府征地,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土改新政吹响农村改革号角。

报道也特别指出,中央提出,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香港《星岛日报》题为《农民获准转让土地承包权》文章指出,官方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文件的细节,正式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等形式转让土地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产业。这项突破性措施被视为“新土改”,有望出现“类似地主的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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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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