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对受“七·五”事件影响的行业减免税收
2009年09月11日 12:5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乌鲁木齐九月十一日电(记者 汪金生)乌鲁木齐市政府十日晚间宣布,将对受“七·五”事件影响的商贸流通业和旅游业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乌鲁木齐市政府部门表示,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调减今年七月至十二月间的营业额;对新市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东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调减三个月的营业额。调减后,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调减二个月的营业额。调减后,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实行查账征收的住宿、餐饮、旅游服务商贸企业,暂缓征收今年十至十二月份三个月营业税,同时免征今年下半年房产税、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

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东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实行查账征收的住宿、餐饮、商贸企业,免征今年下半年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

乌鲁木齐市政府部门同时宣布,对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的外贸企业,减半征收今年下半年房产税、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

据政府部门消息,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对新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此前,新疆旅游局已通过给旅行社奖励五百万元人民币的方式,刺激旅游业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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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金生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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