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

导读:据报道,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接近完成,改革方案将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对初次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最新消息】【分析评论】【网友留言】

个税调整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工资条例   

中央表态

胡锦涛:让民众体面劳动

胡锦涛

要切实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详细]

温家宝:正进行政改消除分配不公

温家宝

在谈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温家宝说,政治改革为的就是要消除财富分配不公导致的不公平。[详细]

李克强在《求是》发文谈收入分配

应更注重就业和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更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详细]

独家点评

何亮亮:再谈橄榄型分配制度改革

温家宝讲的“橄榄型”的分配格局呢,我的理解就是中产阶级,其实我们看发达国家的基本特点都是如此,不是金字塔型的,金字塔型就是少数最富有的人在塔顶。[详细]

相关专题: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改革的重点,是要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权益和福利,同时又必须找到一种替代性的人口管理手段,以保证人口的有序流动。[详细]

视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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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近日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近期中央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话题的密集表态,让人们看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希望。

—— 社会楷模

收入分配的前提是知道你是收入,现在连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没搞起来,还指望搞什么收入分配制度,怎么搞?

—— 逍遥客

改革之初,让一小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对的;现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也是必要的。问题是要制定恰当的税收政策,让享受资源更多的高收入、高消费群体多纳税!

—— 武陵君
内地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
省份 新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
月最低工资按地区差别分三类调整: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调整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调整到670元。三类地区主要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苏南五市所辖多为一类地区,苏中和苏北八市所辖市区一般为二类地区,其他县市则多为三类地区。
上海
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8元调整为9元。这是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次调整,涨幅约为16.6%。目前,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位列全国之首。
浙江
浙江则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
广东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第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北京
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日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涨幅达20%,比常年平均增长比例高出近一倍。
山东
从山东正式向社会公布的2010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看,它根据经济发达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发达地区提高到920元、不发达地区提高到600元,中等程度的提高到760元,跟去年相比,三个档次的涨幅都超过了20%。
湖南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850元/月、800元/月、725元/月、650元/月、600元/月,共五档;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8.5元/小时、8元/小时、7.5元/小时、6.8元/小时、6元/小时等五档。
吉林
此次工资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比原标准提高170元,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分别比原标准提高130元,平均增长幅度达到22.9%。其中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
陕西
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调整方案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760元/月,非全日制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680元/月,非全日制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630元/月,非全日制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580元/月,非全日制5.8元/小时。
宁夏
五一起,宁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24.9%。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处长张月明:“这次调整工资标准是自1995年以来,第7次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整以后,能够保障低收入的生活水平。”
湖北
湖北省政府4月26日下发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此次上调幅度从150元至200元,其中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00元。
福建
2010年福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调整幅度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
天津
从2010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
山西
从4月1日开始,山西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850元,二类地区780元,三类地区710元,四类地区640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井下采掘人员1600元,井下辅助人员1400元。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河南
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的三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是650元、550元、450元,调整后分别为800元、700元、600元,增幅分别为23%、27.3%、33.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5元、6.5元、5.5元,分别调整为9元、7.9元、6.8元,增幅分别为20%、21.5%、23.6%。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后,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三大难题 两大阻力

难题一:从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入手

“解决收入分配最重要的首先是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扩大就业,建立好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二次分配进一步改善。”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倾向于从初次分配入手。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则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强化再分配,主要原因是与再分配相比,初次分配涉及到的问题更为复杂,不仅是政府和劳、资三方,同时也涉及到就业、经济增长等一系列问题。[详细]

难题二:流动人口收入统计如何精确

在我国目前的统计中,人口流动带来的农村人口增加的收入,不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人口收入的信息收集中,这部分群体的一部分信息还无法统计上来。“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以城乡人口流动来解决。在没有统计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判断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蔡昉说,找到真正缩小城乡差距的因素和途径,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目前劳动力的流动还是人员的流动,而没有身份变化的流动。[详细]

难题三:“化税为薪”还是“提薪让税”

“化税为薪”的自主权在企业手上,但“提薪让税”的主动权在政府手上。这是根本区别。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由于政府掌管再分配而非初次分配,“化税为薪”的方式不太可行,还不如直接提高基本工资、并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效用大。“或者,将‘化税为薪’换一种方式来实施,鼓励企业增加工资,然后根据工资增加的幅度酌情减免企业税收。”叶青认为,改为“提薪让税”的方式,操作性更强一些。[详细]

两大阻力

阻力一:垄断企业阻挠

“少数人、少数单位或行业通过资源垄断、行政权力、特殊身份等非劳动因素,捞取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利益,与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拉开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差距,形成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这些行业部门群体在社会中一般都居于有利位置,对政策制定、舆论宣传有较大影响力,其出于维护自身利益,有意无意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阻挠态度,同时使一些政策难以制定出台,一些已出台的政策难以实施。[详细]

阻力二:地方政府观望

一位地方官员认为,现在中央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后,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首先持观望态度,而不再马上响应。因此收入分配这一块如果中央后续改革力度仍然不大,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就会弱化改革的效应。[详细]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功夫应在收入分配外

关键:必须深化体制改革

缩小贫富差距,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必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来实现,特别期待在户籍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反腐倡廉等方面立即采取行动,,迈出更坚实有力的步伐,有所作为。[详细]

 

前提:官员率先申报财产

官员率先申报财产是调整收入分配能否收获实效的一个关键前提,同时亦是能否真下狠心调控房价的重要前提。官员财产申报属反腐制度建设范畴,此项制度建设还直接关乎调整收入分配,至少确保矛盾不再继续激化的关键切口之选择。[详细]

措施:须拿垄断行业开刀

固然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导致了民众的不满,但这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行政性垄断对经济更深远的负面影响更应该引起重视。竞争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徘徊不前,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市场里的投资机会被行政性垄断行业所把持,民间资金缺乏投资空间,长期内这将制约行业转型升级。[详细]

 

良策:改革良策减税加薪

有不少人担心给企业减税未必会转化为加薪,企业全部纳入利润,我想,在竞争性的市场里,市场大环境发生变化,企业难以做到一成不变。我们还要看到,减税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给职工加薪,还在于增强整个国家经济活力。我们更担心的是,政府倾向于收更多的税,很难改革自身作出减税的决定。[详细]

工资条例:难题众多 年内恐难出台

最受关注条款一:工资协商制度

工资协商是《工资条例》中另一块重要的内容,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早在2000年国家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一个主要的问题是,谁来牵头协商?协商未果的话,有没有后续的救济手段,作为集体协商的双方,雇主和雇员之间谁更强势一些?另外,协商的依据是什么?[详细]

最受关注条款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指的是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这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怎么衡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这相同的劳动量,怎么测量?[详细]

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

《工资条例》虽然早已成型并修改多次,但一些条款涉及的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在工资的定义、调整范围、决定及增长机制及工人加班工资基数、政府调控职能等方面仍缺乏共识。比如“纳入到《条例》中规范管理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整个职工薪酬的概念,还是仅仅为货币工资的概念。” [详细]

 

高管职工工资差距难规范

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对缩小企业高管和一线职工的工资差距并未直接作出规范,而是通过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普遍职工工资来解决。“一般而言,无法将‘倍数’问题写入法规,国际上也没有先例。如果硬性规定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倍数关系,会让公众认为我们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详细]

垄断行业反对年内难出台

一位参与《工资条例》制定的人士透露,该条例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央企的极力反对。据他介绍,垄断行业的央企认为他们的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比如,央企的人均月收入是1万元,各种社保和纳税上调10%就是1000元。[详细]

 

矛盾焦点:工资总额计算

“央企人力部门把对于《工资条例》的讨论又拉回到最原始的问题上——什么是工资。”“垄断行业的央企认为他们的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该人士明确表示,“正反双方展开了漫长的讨论,意见难以统一。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小。” [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制很难落实

目前情况下,这种集体协商制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中很难落实。“这些企业本来做的就是低附加值的东西,经营收益低,缴纳税收后所剩不多,如果再强迫其提高员工工资收入,很可能导致有些企业破产或者使企业主放弃经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税收制度的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制难以在这些企业中实施到位。[详细]

 

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够成熟

更关键的则是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成熟。“比如工资协商时,如不能直接采用集体协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其它平等协商共决的办法?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劳资双方谈不拢怎么办?不能罢工,又由谁来作最终裁决?三方协调机制能否参与其中?解决这些基本问题都需要时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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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怀奇